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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揭阳市的“问题氧”何以如此猖獗?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郭喜林  日期:2019/4/28 字体: [大][中][小]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事件没有调查清楚更没有决策权,被群众实名举报的“问题氧”已经7年之久却得不到依法查处。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至今逍遥法外,其违法行为十分猖獗离不开保护伞的撑腰,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全国性舆情事件,更是整个消费者群体的奇耻大辱。为什么会是这样?究竟谁是揭阳市“问题氧”的权力保护伞?揭开“问题氧”非法牟取
暴利和权力保护伞的神秘面纱到底还有多远?

  7年来,举报人四处奔波,目的是为了让揭阳市人民依法用上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用氧讨个说法问个明白,依法确保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诚然,却被当成“皮球”踢来踢去,其间的辛酸与无奈,让人喟叹。令人遗憾的是,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没有依法履职尽责,而是在阳奉阴违拖延“问题氧”的查处。所以,尽管广东省和全国各地新闻媒体对揭阳市的“问题氧”事件做了大量新闻报道,以及新闻评论报道,但是这些新闻报道并未引起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一直是以欺下瞒上的态度对待“问题氧”事件。

  根据网上披露的举报材料,我们发现,对于揭阳市的“问题氧”事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曾经通过各种方式督促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但是,由于没有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实施责任追究,因此,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就用拖延的方式应付和敷衍上级的督办检查。只要能应付过上级的督办和检查,就能继续拖延“问题氧”的依法查处。正是因为这样,揭阳市的“问题氧”至今依然存在,揭阳市人民的用氧安全至今没有得到依法保护。而且,正是由于某些工作人员的失职和渎职行为,给“问题氧”提供了生存环境。

  这说明,揭阳市的信访渠道并不畅通。所以,“问题氧”这一涉及全市乃至周边地区人民用氧安全的严重问题至今没有引起揭阳市主要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应该说,党和国家实施食品药品、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体制改革以来,揭阳市委和市政府对揭阳市的市场监管已经拥有依法监督和管理职权;应该说,依法治市不能不包括人民群众和广大患者的医用氧使用安全,不法商家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非法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必须在依法治市的前提下依法实施零容忍,绝不能让“问题氧”的加工销售企业和法人代表继续逍遥法外。

  在汹涌舆情面前,公开是最好的稳压器,唯有真相才是最好的终结者。具体到此事,更应该深思的是,此前;当地官员为何宁当庸官,也不真正解决问题?有功夫推脱,没兴趣尽责,说明了什么?那么,在责任追究中就必须查清究竟是谁隐瞒了向揭阳市委和市政府如实上报“问题氧”事件的真相;那么,在责任追究中就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彻底查清究竟谁是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的权力保护伞?只有把这两个关键问题彻底查清,才能将揭阳市忠泰气体厂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绳之以法。否则,揭阳市的“问题氧”真的会变成难以治愈的“牛皮癣”。

  如果揭阳市7年磨一剑,不能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对“问题氧”实施零容忍,那不仅是依法治市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而是某些为官者的权力腐败问题,而是某些为官者心里没有装着百姓的用氧安全问题。如果揭阳市的职能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连“问题氧”都解决不了,那又怎么能成为揭阳市人民值得信赖的人民公仆?如果监管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不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如果不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那又怎么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那么,揭阳市的职能监管部门主要领导不该扪心自问吗?而且,更应该问一问自己:是不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成了标语和口号?只有做出深刻反省,才能真正悔过自新,积极主动地把解决“问题氧”的责任义不容辞地担当起来。如果继续行政不作为,并滥用职权为“问题氧”充当权力保护伞,总有一天会引起中纪委和中央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如果等到那一天,揭阳市有关监管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就会变成揭阳人民的历史罪人和阶下囚。(作者本人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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