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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满意消费长三角”专项工作组会议在安徽召开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欣慧  日期:2019/8/8 字体: [大][中][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着力构建满意消费长三角工作机制,8月5日-7日,“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专项工作组会议在安徽省黄山市召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消保、综合规划处及“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示范区(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江苏吴江、安徽天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领导现场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分别发布了《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关于长三角地区放心消费建设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净网行动方案》、《长三角地区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消费投诉举报协作行动工作方案》、《推进长三角地区网络监管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等工作举措。“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携手深化长三角地区满意消费环境建设合作,共同打响“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

  此次三省一市”共同签署的《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主线,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消费的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合力营造消费需求持续增长、产品服务品质放心、消费权益有效保障的长三角满意消费环境。主要任务包括:全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联动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群、共同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协同推动消费品质升级、联合实施“美丽乡村放心消费”行动、共同建设放心消费电商平台、广泛开展“诚信计量”行动、携手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协力整治服务消费热点、联手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同步推进消费领域社会监管等11项重点行动内容。《方案》提出,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到2022年,长三角地区消费品质不断改善,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日益提升,消费对区域经济增长贡献率稳步提高。“满意消费长三角”成为反映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品牌,长三角地区成为更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质消费目的地。

  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代表“三省一市”发布《长三角地区放心消费建设评价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出台的目的和意义是:为了进一步建立科学统一的放心消费评价体系,更好地为长三角“三省一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供遵循,更有力的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从消费端倒逼生产端提高商品质量,优化放心消费环境,全域推进长三角放心消费创建,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提升人民群众消费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共同打响“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

  《意见》对放心消费评价工作原则的进行明确:一是统一创建名称。明确所有参与长三角地区放心消费单位创建的单位,统称为“放心消费单位”。二是推行年度“后评价”。每年6月底前,由“三省一市”的县(市、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放心消费单位”培育名单,指导培育单位张贴放心消费公开承诺,年底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后评价”体系的可操作定性定量指标,综合为辖区培育单位作出是否符合“放心消费单位”的评价。三是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监管谁评价,谁许可谁评价”原则,经营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为“放心消费单位”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放心消费单位”的评价工作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监管责任落地。四是加强信息公示。年度“放心消费单位”的培育对象和通过评价的名单均应在“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放心消费单位”信息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意见》明确了放心消费评价工作的方法:一是建立“1+X”评价体系。其中,“1”为“放心消费单位”评价的刚性标准,由“三省一市”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本省(市)放心消费建设要求统一明确,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创建单位。“X”为补充标准,是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实际监管需要和不同行业、领域相应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的个性化标准;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公开承诺,包括无理由退货承诺、预赔付保障金设立、消费公示、便民为民举措,法律法规对行业或领域的特殊要求等。二是实施年度“后评价”。“三省一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辖区“放心消费单位”培育名单,每年12月底前,对照“1+X”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消费者体验、监督抽查等情况,充分应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用信息资源,综合分析本年度辖区培育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信用信息,做出年度“后评价”。三是分步骤推进实施。2019年长三角“三省一市”各选择一个试点县(市、区)开展放心消费评价工作,2020年开始在长三角地区全面推广放心消费建设评价工作。

  《意见》对放心消费日常监管提出具体要求:首先,对统一标识提出要求。要求按照“方便张贴、节约资源、形象直观、提示醒目”的原则,“放心消费单位”标识式样由“三省一市”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设计,各市县局制作。标识应张贴于便于消费者监督、方便消费指引的醒目位置。部分地区原先已经创建成功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及时补贴“年度放心消费单位”标识。其次,对承诺上墙提出要求。要求参加“放心消费单位”创建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1+X”标准体系制定放心消费公开承诺。公开承诺必须张贴于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方便社会监督。内容主要包括“放心消费单位”建设的七项通用标准内容、便民为民服务措施等个性化承诺内容。第三,对共治监督提出要求。要求“三省一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查。鼓励消费义工、新闻媒体参与监督,消费体验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放心消费评价数据库。发现培育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跟进指导或进行调整。对于被举报在评估周期内有违反放心消费公开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放心消费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年度“放心消费单位”。“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地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和交叉检查。

  下一步,长三角“三省一市”将严格落实《放心消费建设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在“满意消费长三角”专项工作组的指导下,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提高站位,把放心消费评价工作纳入推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大局,在“满意消费长三角”专项工作组的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根据日常监管工作实际,细化放心消费评价办法,明确补充标准的内容,强化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科学分解任务指标,夯实监管责任,确保评价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二是强化督查考评。“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补短板、抬底线、拉高线的要求,紧抓关键环节和关键单位,群策群力抓创建,因地制宜抓推进,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三是强化氛围营造。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推进消费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商场、进家庭、进学校,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加强与媒体的联动,持续强化社会监督,做到电视里有影,报纸上有字,广播里有声,互联网上有图,群众心里有印象,共同唱响放心消费“好声音”。

  上海市场监管局代表长三角地区发布了《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净网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点围绕规范长三角地区网络餐饮服务行为,保障公众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部署在长三角地区开展规范网络餐饮服务净网行动。《方案》明确,要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餐饮服务提供者许可数据共享开放和快速核查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强化网络餐饮服务日常监管,以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信息公示不规范等问题为导向,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线上监测和线下处置,加大监管力度;开展长三角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净网”联合整治,发挥长三角区域协同优势,区域联合规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坚持从政府监管、平台自律、消费监督、社会共治多维度入手,着力提升网络餐饮服务治理水平。

  安徽市场监管局代表长三角地区发布了《长三角地区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消费投诉举报协作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点围绕实现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目标,本着合作创新、便民利企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三省一市”消费投诉举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区域消费维权工作合力,实现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体化、无障碍。“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托总局12315平台,构建“三省一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建立消费纠纷异地受理协作转办、跨区域重大消费纠纷群体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互通共享、疑难复杂投诉举报沟通会审会商、全国12315平台ODR企业协管机制等五项机制,并共同开展12315工作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探索和研究。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代表长三角地区发布了《推进长三角地区网络监管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长三角地区网络市场监管一体化为目标,以网络交易执法一体化、电商平台治理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一体化为重点,以数据共享、系统共建、平台共治为抓手,推动长三角地区网络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新突破。以数据共享、系统共建、平台共治为抓手,推动长三角地区网络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新突破。2019年重点推进长三角地区网络市场多维共治、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化、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引领、网络监管交流互学等工作。

  会议期间,还安排实地观摩黄山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示范区(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江苏吴江、安徽天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就“满意消费长三角”下阶段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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