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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多名学生旁听控辍保学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19/12/20 字体: [大][中][小]

  2019年12月18日下午15点,鲁甸县法院在鲁甸县文屏镇中学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鲁甸县文屏镇人民政府诉被告邓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案。

  庭审现场,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

  王某某、邓某某夫妇于2004年2月2日育有一女,取名王某艳,2016年王某某因病去世。王某艳现15岁,属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原就读于鲁甸县文屏镇中学。2019年3月1日起,邓某某没有将女儿送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让女儿辍学在家。

  发现辍学情况后,文屏镇人民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以及扶贫包保干部等人多次上门做被告邓某某、王某艳的思想工作,讲解政策法规,要求被告履行法定监护义务保障孩子接受教育,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没有按时履行义务。于是,文屏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5日将邓某某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及时将适龄儿童王某艳送至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文屏镇中学3200多名学生、老师及家长旁听案件

  经法官释法明理、批评教育,被告邓某某最终认识到作为监护人不送适龄子女上学属于违法行为,当庭与原告文屏镇人民政府达成调解协议,保证将女儿王某艳送到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最终本案得以调解结案,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庭审结束后,鲁甸法院副院长段克利对旁听的学生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将学生中常见的一些不良习惯结合青少年常见的几种犯罪行为做了介绍,包括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随声携带管制刀具;以大欺小,强行向大家索要财物;顺手牵羊的小偷小摸行为等六种不良习惯。

  2019年来,鲁甸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积极为“控辍保学”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切实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助推了审判权与行政权的良性互动,合力破题破解“控辍保学”顽疾。通过巡回审判,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营造了严控失学、依法治辍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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