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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法院为八旬老人追回拖欠四年赔偿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昆鹏  日期:2020/1/16 字体: [大][中][小]

    “谢谢你们帮我母亲追回了赔偿款,了却了她生前最后一个愿望”。申请人李某的子女,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说到。

    事情要追溯到2015年7月,被告张某驾驶轻型货车沿着新蔡县顿蛟线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新蔡县佛阁寺镇梅李庄村委杨庄公路处,超越前方向李某乘坐的三轮车时,发生事故,致李某受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将张某起诉至新蔡法院。新蔡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李某38800元,张某赔偿39000元。

    后因张某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义务,李某于2016年3月28日向新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手续。被执行人张某家在正阳,为执行案件,执行人员来回往返十余次,均未联系到被执行人张某。经调查了解,张某租住在正阳县一公租房内,其本人在外打工,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依法将案件进行终结本次程序。

    2019年11月,申请人李某的子女来到法院称李某年近八旬,有重病在身,生前唯一的愿望是了结这个案件。执行人员觉得即使有一线希望,也不能轻易放弃,遂第一时间将该案恢复执行。经总对总查控,及时对被执行人张某4个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内的资金10000余元进行了冻结,因资金被冻结致出行受限的张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其愿意跟李某协商解决。最终,该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以和解执行,八旬老人生前的愿望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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