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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烟囱起争执 人民调解达协议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邓忠宝 张莺  日期:2020/1/19 字体: [大][中][小]

    砖厂烟囱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达标被依法拆除,双方就拆迁款分配问题争执不休。1月16日,在东安县司法局井头圩司法所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井头圩镇磨头村村民田某与蒋某合伙开了一家砖厂,后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达标被依法拆除,拆迁款8万元整。在得知有拆迁款后,田某与蒋某因钱款的具体分配事宜争执不休,无奈之下蒋某在去年7月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月16日,双方再次因烟囱拆迁钱款问题发生争执,情绪十分激动。田某电话请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稳定当事人情绪,了解发生矛盾纠纷的起因。在听完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调解员情理法并用,分头对当事人进行劝解,耐心做思想工作,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各让一步。在经过长达两小时的争吵与劝说后,最终双方同意调解员提出的烟囱补偿款分配方案,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蒋某领取1.8万元,田某领取6.2万元(含付给红砖厂租户的承包租金)。(东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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