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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老字号代言人必须用人品和遵纪守法做担保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郭喜林  日期:2020/1/20 字体: [大][中][小]

    据名城新闻网2020年1月20日报道,七年前,天喔国际(1219.HK)凭借一款李小璐代言的蜂蜜柚子茶在众多饮料中脱颖而出,风靡大小街巷,甚至在当年引起多家饮料龙头争相效仿。而今,却是等待清盘局面。李小璐范冰冰曾代言的老字号巨亏42亿,董事长被抓。2018年,公司全年巨亏约人民币41.74亿元,而在延期披露的2019年半年报中,公司仍在半年里净亏约6094万元,合计已然亏损超42亿。

    由此可见,不管是老字号企业,还是创办不久的企业,如果想让企业拥有美好的发展前景,首先必须拥有一个遵纪守法的法人代表,才能让企业永不迷失正确的前进方向;如果企业想通过代言人扩大企业社会知名度,并获得良好企业经济与社会效益,那就必须聘用既具有良好社会知名度,又拥有良好人品的演艺明星,为企业实现健康有序和可持续科学发展做好广泛的群众性媒体广告代言宣传。

    如果企业法人代表缺乏遵纪守法的自觉责任意识,那就不能在企业广告代言人的选拔聘用中坚持人品第一的原则,那就会给企业带来难以预料的巨大经济损失。不能因为某些演艺明星当时一下子火了,就放弃对广告代言人人品的严格要求。尤其是像范冰冰这样的影视明星,名气的确是够大的。但是,经过长期的社会实践考验,范冰冰不仅人品有问题,而且涉嫌偷逃巨额国家税款。这样的人品并不是一夜之间才变坏的,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尤其是当李小璐和范冰冰在影视界获得各种奖项之后,她们并没有把获奖归零,并谦虚谨慎地选择新的起点,并让自己敬畏国家法律法规,并让自己时刻受制于国家法律约束。而是把获奖当成了遮羞布,并一而再再而三地践踏国家法律权威。人们常说,诚信无价;人们常说,善念修正道,善德需善举。而且,古代圣贤说得很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但是,范冰冰却胆大妄为,竟然与制片人和导演等人狼狈为奸,用阴阳合同偷逃了巨额国家税款。天喔国际又怎么能指望这样的演艺明星为企业做好广告代言人?企业的社会信誉又怎么会不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而且,不得不说,天喔国际的董事长林建华之所以被抓,是因为他触犯了国家法律。一个企业,如果法人代表是吃里扒外的败家子,他又怎么能在企业代言人的选拔任用中把人品放在第一位?作为企业法人代表,必须把遵纪守法当作座右铭和实现可持续科学发展的指南针。只有在人员选拔任用方面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衡量其人品,才能让拥有悠久历史的老字号企业不骄不躁,与时俱进,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积极主动修正错误,让企业永不迷失前进方向。

    也就是说,企业代言人的外表再美,都不如心灵美。只有老字号企业的代言人心灵是洁净透明的,没有受到任何污染,企业才能通过代言人不遗余力的社会广告宣传,为企业在发展壮大中增添所需要的正能量。并正确引导广大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而为企业实现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由此可见,一个企业的经济效益滑坡和倒闭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而绝不是单一和偶然的,而是由于长期积累,“积劳成疾”所致。(作者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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