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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基上砌围墙侵害他人权益 法院依法强制拆除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周敏华  日期:2020/1/21 字体: [大][中][小]

    1月15日上午,天空飘着小雨,在挖掘机“轰隆隆”的巨响声中,一堵田基路上砌起的围墙被柳江法院依法强制拆除。

    洛满镇的王贵(化名)和王强(化名)系同村村民,两人的承包田相邻,两块田中间有一条7字形田基相分隔。2018年3月初开始,王贵将原田基勾掉,在原田基的位置上用石块砌起了一条总长约67米、高0.7米、宽0.4米的围墙。王强认为王贵的行为侵害其相邻通行权及排水权。村、镇两级调解委员会及该镇司法所先后对此事进行调解,均无果后,王强将王贵诉至法院。

    该案经柳江法院、柳州中院两级法院两审终审,均判决王贵立即拆除其修建的围墙,恢复原田基道路。

    判决生效后,王贵未予履行,王强向柳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柳江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向王贵释法明理,劝导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但其置若罔闻。柳江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15日上午,柳江法院10余名执行干警与施工人员到达现场。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照判决,实地勘测后,指挥工人施工,强制拆除田基路上的围墙。经过2个小时的不间断施工,原田基路得以恢复。

    拆除工作结束后,王贵夫妻两先后来到现场,对执行工作提出质疑,执行法官再次与王贵夫妇释法明理,并告知两人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两人自知理亏离开执行现场。至此,执行任务顺利完成。(柳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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