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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上天”“入地”驾校没人管是权力腐败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郭喜林  日期:2020/1/21 字体: [大][中][小]

    据新华网2020年1月20日报道,2018年11月25日,长江日报报道了中山广场顶层7楼平台上有座“空中驾校”训练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随后被江汉区城管委等相关部门取缔。近来,又有市民反映,武汉的驾校除了“上天”,这次还入了地——在青山区青康居地下车库,有一座驾校训练场,并以“室内大型训练基地,不怕晒,不怕淋雨”为宣传语,运行了4年多时间。

    通常来看,驾校的监管部门主要有交通、公安、市场监督和主管消防的应急管理四个职能部门。如果没有这四个部门的依法审批核准,并颁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那就属于无证非法经营行为,必须依法予以取缔;如果武汉市的“天上”和“地下”汽车驾校没人管,那就绝不仅仅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问题,而是行政不作为的权力腐败问题。

    众所周知,居民社区的地下室停车库是为居民停车服务的,而不是给汽车驾校提供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场所。而且,汽车驾校学员的人员构成比较复杂,会给居民社区百姓带来许多不安全隐患;而且,居民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空间狭小,空气不能保证很好流通,没有消防等事故逃生安全通道,一旦发生意外情况,也会给消防救援和公安机关的依法处置带来诸多困难,其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如此严重的巨大安全隐患,武汉市的“天上”和“地下”汽车驾校如果没人管,武汉市人民政府就必须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依法问责的责任。而且,武汉市纪检委和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党纪国法介入调查,并按照党纪国法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职和渎职犯罪行为。对人民群众居住的生存环境安全漠不关心,麻木不仁,那就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

    作为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带头遵纪守法和依法履职尽责,纳税人养活他们干什么?作为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如果不能用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能把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落实到位,那就不是称职的领导干部。如果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不能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心中有戒”,那就是在玩忽职守,亏对党和人民的信任;如果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不能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那就是无德无能的权力腐败。而且,涉嫌违反党纪国法,必须严厉问责,绝不心慈手软。

    只有把板子打到几个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的屁股上,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才能在武汉市真正贯彻落实到位。不把主要领导的“屁股打痛”,党纪国法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只有让主要领导干部彻底明白应当担当什么责任和义务,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非法开办的“天上”和“地下”汽车驾校才能迅速得到依法取缔,并依法依规彻底打掉非法驾校隐藏的各种权力保护伞,才能让小区居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依法保护。(作者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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