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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互联网庭审畅通诉讼维权路”——孟村法院利用互联网庭审解决疫情防控期间诉讼难题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日期:2020/2/4 字体: [大][中][小]

    “在当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肆虐的时刻,法院为我们考虑的太周到了,利用互联网开庭,解决了我们奔波之苦,减少了我们感染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的几率,为我们解决了大难题”原告李某在电话中说道。

    疫情之下,当事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顿足失色,但面对关系切身利益的诉讼案件,也是心急如焚。2020年2月3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吕健利用互联网技术远程开庭,让原被告不用谋面,就可参加诉讼,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和降低了感染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的几率,解决了当事人的诉讼难题。

    被告李某甲和被告李某乙等三人于2015年10月17日以做生意缺少周转资金为由,从原告李某处借现金455000元,借款到期后,原告李某多次向被告李某甲和被告李某乙等三人催要借款,可被告李某甲和被告李某乙等三人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自2015年至2019年起诉为止原告李某连自己也记不清催要了多少次。2019年12月原告李某起诉到孟村法院,经调解无效后,案件定于2020年2月3日开庭。

    2020年春节过后,新型冠状肺炎病毒开始在全国蔓延,各地防控措施不断升级,为了应对疫情,孟村法院提前谋划,早做准备,员额法官吕健在充分征求原被告意见后,决定对该案利用互联网开庭,

    2020年2月3日员额法官吕健端坐在审判台前,被告李某甲和被告李某乙等三人及其代理人在青县与孟村县高寨镇李店子村的原告李某通过网上庭审平台参加在线庭审。法官、当事人分处三地连线开庭,实现了真正的隔空审案。庭审开始前,员额法官吕健通过庭审平台核实了到庭当事人身份,宣布了庭审纪律,在原告宣读起诉状后,被告李某甲和被告李某乙等三人及其代理人作了答辩,到庭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并发表了最后陈述,员额法官吕健作了庭审小结,并宣布择期宣判。整个庭审历时70分钟,由于事前准备工作得当,庭审过程顺畅,程序规范,声音清晰。

    面对严峻的疫情,孟村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将线下的诉讼活动转向线上,做到抗击疫情、庭审不停。依托互联网法庭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诉讼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减少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的审理是孟村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引导诉讼群众通过诉讼网络平台渠道参与诉讼活动的具体呈现,最大程度的减少了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外出和人员接触,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安全。在具体工作中孟村法院还针对因交通不便、隔离防控等不可抗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可以电话和网络申请延期审理。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当事人配合,尽量使用网上开庭。同时要求所有证据一律使用庭前网上质证,尽量缩短网上庭审时间。并对互联网审判法庭的桌椅进行必要调整,尽可能拉远员额法官与书记员桌椅的距离,法官与陪审员交流案件意见均采用书面方式,避免可能造成的交叉感染,营造大疫当前,同舟共济,从我做起,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为了应对疫情阀控的需要组织20名员额法官、32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和微信工作群进行了网上开庭等信息化办案技能培训,借助信息化应对疫情防控给案件开庭和质证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明晰岗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安排1名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网上开庭保障工作,确保网上开庭工作顺利进行。并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研究涉及疫情案件,及时制定出台妥善审理涉疫情案件指引,积极应对疫情对审判工作产生的影响。开通网络远程功能,实现在线答疑,网上开庭,减少现场接待。让互联网庭审的司法成果惠及更多当事人,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难题。(河北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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