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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隐瞒疫情真相就是违法犯罪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郭喜林  日期:2020/2/4 字体: [大][中][小]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作为公民依法维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那么,作为遵纪守法的公民,不管是自己家人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亲密接触人员,还是自己是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的中心城市武汉到达另一个地方的人员,都应该如实向单位或有关疫情防控部门及时报告真相,以便让大家从每个环节采取科学防控措施,以免让更多人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而且,这是每个公民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定责任与义务,万万不可心存侥幸。如果知情不报,那就必然会受到法律责任追究。因此,侯某途经武汉汉口返回四川雅安隐瞒不报的行为,就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因为,疫情已经在全国公开宣布,并依法实施严格管控措施,而且已经人人皆知。在这样的情况下,侯某不属于不知情者,而完全属于主观故意行为,而不仅是心存侥幸。

    据人民网2020年2月4日报道,2月3日晚间,四川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称,一69岁确诊患者治疗中多次隐瞒自己途经武汉汉口返回雅安事实,致治疗中30多名医护密切接触。目前,经初步调查,侯某有意隐瞒途经武汉汉口返雅的事实,且多次在外活动,密切接触群众达100余人。

    面对这样的违法犯罪人员,一方面要对其实施科学救治,一方面要在其脱离病毒危险出院之后,依法对侯某实施法律责任追究,绝不心慈手软。而且,应当对相关防控监管责任人员工作中存在的失职与渎职行为按照党纪国法予以严厉问责。也就是说,在重大疫情防控工作中绝不能有任何疏忽大意,每个环节的疫情防控监管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职尽责,才能在调查摸底中不放过任何可疑对象。只有把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流动情况实施精准控制,才能避免疫情继续扩大传播范围,才能对疫情重点地区的流动人员及时开展科学施策,既依法保护其本人的生命安全,同时又能有效防止对他人造成疫情病毒传染。

    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攻坚战,一方面要打好以武汉为中心的主战场保卫战,另一方面要通过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密切配合依法把武汉外围的疫情控制好。只有形成万众一心的全国一盘棋战略态势,才能通过“围点打援”的战略战术尽快打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人民战争。而且,这是一次全民皆兵而又没有硝烟的战争。但是,这场攻坚战绝不亚于真枪实弹敌我之间的刀枪拼杀。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来説,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攻坚战更加艰难。因为,跨地区的人员流动控制是能不能打赢新冠状病毒攻坚战的关键。所以,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必须通力合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只有在人员流动管控方面很下功夫,负责疫情防控的监管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针对某些人员心存侥幸、知情不报和蒙混过关的现象,每个城市街道社区和和广大农村的每一个村庄,必须对重点疫区的人员流动实施精准控制。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我们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攻坚战,那就必须依法高度重视每一个细节。只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类似于侯某的疫情重点携带者就不会成为我们疫情监控中的“漏网之鱼”。既然侯某触犯了疫情防控的法律底线,等待他的只能是依法严惩。而且,侯某的违法行为属于自欺欺人和害人害己。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希望我们每个人自觉敬畏国家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并依法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作者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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