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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疫情按下的暂停键,让警察用“微信+快递”重启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华 徐龙鑫  日期:2020/2/13 字体: [大][中][小]

 

  “宝贝儿,我们有户口咯,开不开心啊?”2月13日上午,收到了灵桥派出所快递过来的户口本,杭州市富阳区渔山的彭先生正开心地逗着刚满月的儿子。

  正值全民抗疫的关键时刻,为减少派出所户籍窗口人员聚集,富阳公安户籍窗口暂时停办现场业务,鼓励居民线上办理户籍业务,保障群众办证跑零次,需要补充递交的线下材料,实行“双向邮寄”不接触办理,目前富阳分局已办理1500余笔业务。

  灵桥派出所暂停现场业务后,工作人员仍坚守岗位,处理各类线上申报的业务。2月6日下午,户籍室辅警朱明霞发现有一条互联网推送的出生申报业务,查看提交的材料信息发现,该新生儿不符合落户条件,因其父彭某为渔山乡村集体户户口,其母则为新昌县的家庭户。按照常住人口管理规定,父母一方为集体户,一方为家庭户的优先考虑家庭户落户。朱明霞立即与申报人彭某联系,将新生儿无法落户的理由告诉了彭某。

  “我们夫妻俩平时都住在杭州,小朋友的户口落到新昌太麻烦了,警察同志,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们宝宝落户到渔山呢?”彭某问道。

  朱明霞详细地了解了彭某的情况,给彭某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如果彭某先将自己户口落到渔山村的其父亲的家庭户内,那么小朋友的户口就可以跟随父亲申报,并将户口迁移需提供的材料详细告知彭某。

  2月11日16时彭某再次来电话,表示其材料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希望尽快办理,小朋友马上就要满月了,办理了落户之后才能办理医保等其他的一系列事情。但目前疫情肆虐,彭某来现场办理该项业务存在实际困难,而新生儿落户确实不能久拖,考虑到这一情况,朱明霞与户籍民警商量后决定利用微信的方式互相传递材料。

  朱明霞立即给彭某打电话:“现在疫情关键期,大家都不要乱跑了,要么我们先加个微信吧,你把准备好的材料通过微信先发过来审核,我把《户口迁移申请表》和《出生一件事登记表》发给你先填起来,有问题直接在微信上咨询和答复。所有材料准备好了,可以快递,窗口办好了再给你快递回去,这样好不好?”彭某欣然同意。

  朱明霞便与彭某互加了微信,从16时至17时30分,不停地通过微信耐心为彭某解答各种疑问,从如何填表到审核材料。

  最后,朱明霞又联系了渔山乡片区的邮政EMS的收件员,确认收发件畅通后,把收件员的电话给了彭某。

     12日早上一到单位,朱明霞便根据彭某通过微信提供的材料预先办理。上午9时许,邮政快递员带着彭某寄来的材料原件来到窗口。朱明霞将材料录入系统并复印之后,与新办理的户口本一起交给快递员寄回给彭某。至此,这一特殊方式的户口申报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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