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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英山:5业主不服从禁令擅自营业受处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童曙明 方黎明 陈耀明  日期:2020/2/21 字体: [大][中][小]

    2月19日,湖北英山县温泉镇莲花小区业主杨某因不服从疫期暂停营业的禁令、擅自开门营业,被英山县公安机关传唤,受到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杨某是2012年登记开业的城区个体工商户。在这次疫情防控期间,英山县市场监管局城南监管所根据英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9号令,从1月30日起多次对该户进行禁令宣传,要求其暂停营业。2月6号中午,城法人员巡查时发现该户开办的超市仍在开门营业,立即进行制止,当场下达《暂停营业通知书》,由杨某本人进行签收,并在其店门外显眼位置张贴《严格执行9号令及暂停营业警示书》。 此后,城南监管所在辖区开展的关停门店巡查中又偶尔发现该户有偷偷开门营业的情况,执法人员均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制作现场记录。2月18日晚7时30分,当杨某的超市再次偷偷开门时,被在英山督查的黄冈市委督查组发现,且超市内有10余人扎堆购物。此信息火速反馈至市场监管局后,城南监管所执法人员立马赶到现场,进行快速调查取证、锁定相关证据。2月19日上午8时,县市场监管局县向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并移交涉案相关证据,业主杨某不服从疫期禁令、擅自营业受到应有的处罚。

    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阻击战,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1月29日,英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9号令,对全县范围内除指定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营业场所外,其他各类商业店铺一律暂停营业。9号令发出后,英山县市场监管局扛起店铺暂停营业的重任,持续不断地开展宣传引导和督促巡查,但仍有个别业主不服从禁令擅自开门营业,严重影响疫情防控。针对这一乱象,英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屡教不听、屡管不改的行为进行从重从快处罚。至目前为止,英山城区有5户擅自开门营业的业主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湖北英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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