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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疫情风雷动 初心更映党旗红
记禹城莒镇司法所长段小龙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事迹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赵杰 刘守新  日期:2020/2/25 字体: [大][中][小]

    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后,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长段小龙朝乾夕惕,尽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站在最前列、冲在第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战场上高高飘扬,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排查隐患  刻不容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爆发之后,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司法所尽快排查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中是否有发热和武汉返乡人员。虽然莒镇只有37名“两类人员”,但他们分布在25个自然村。时间紧,任务重。段所长来不及多想,从大年三十奔赴各村,会同村干部和社区医生积极开展“两类人员”新冠病毒疫情排查工作,努力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严格执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总体要求,全面筛查,真正把局党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段所长顾不上吃饭、休息,经过10多个小时连续奋战,终于摸清了详情:非常庆幸的是莒镇“两类人”中无一发热和武汉返乡人员。

    深入前沿  冲在一线

    “若有战,召必回。”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段所长每天24小时都处于随时待命状态。他一接到任务,立刻行动,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战斗在一线。认真排查外地返乡人员,耐心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关心他们有无发烧、咳嗽等症状,要求他们在家中自觉隔离14天。连续一个多月,段所长没有休息一天,有时忙得顾不上吃饭。每一次与外来返乡人员“零距离”接触”,都有被感染的风险,他把自己安危置之度外。他发动各村调解员告诫群众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社区矫正  激励立功
 
    疫情肆虐,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段所长抓住时机采取了“褒扬激励工作法”,大年初一,他在莒镇社区矫正工作群里向社区矫正对象大力宣传《刑法》知识,重点解读减刑、立功相关法律常识,号召他们在疫情防控战役中立功赎罪,重塑人生。在段所长的教育引导下,莒镇社区矫正对象从年初一就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战役中,这个“特殊群体”在特殊时期正发挥着特殊的作用。他们中有的每天在村头劝返岗值班,有的进村入户排查发热和武汉返乡人员,有的在大街小巷、娱乐广场、房前屋后、家庭院落做消毒工作,有的帮助村干部散发、张贴疫情防控明白纸,为疫情捐款共计1500元。

    智慧调解  维护稳定

    段所长始终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工作目标,充分利用“智慧调解”系统优势,及时掌握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新线索、新动向,新方法,采取思想疏导、换位思考等方式,及时化解一般性、苗头性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禹城市莒镇新村社区史某为了在年初二招待新女婿,春节前在君再来酒店预定饭菜4桌,向酒店高老板缴纳定金800元,突如其来的疫情致使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但酒店高老板执意不退还800元定金。段所长通过“智慧调解”系统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利用微信视频做高老板的思想工作,耐心解读《民法总则》、《合同法》有关因不可抗力而免责的法律知识。国家有难,不能添乱。高老板幡然醒悟,当场将800元定金通过微信转账返还给史某。两家矛盾得到顺利化解。

    法律宣传  及时到位
 
    疫情肆虐,段所长在进村入户同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案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每到一村还通过广播、微信、QQ群等各类信息平台,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坚决抵制谣言散布,做到重科学、强防护、听官宣、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因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中,段所长不惧风险,始终坚守、战斗在一线,并向所在党组织缴纳特殊党费500元,用于支援灾区疫情防控工作,用实际行动谱写一曲忠诚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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