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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孟村法院多举措确保疫情期间结案率不滑坡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日期:2020/2/25 字体: [大][中][小]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着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秩序,很多工作被迫按下了暂停键,但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并未停歇,全院干警保持战斗状态,采用互联网开庭、微信调解、“非接触”执行、预约办案等方式,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确保工作不停顿,质效不滑坡,截止到2020年2月20日结案率达到70.27%,与2019年同期相比上升34.31%,位列全省第1,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的地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沧州中院闫杰院长提出的“非常时期要有非常举措,非常时期要有非常担当,非常时期要有非常作为”的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多措并举抓管理。时刻紧绷责任弦,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继续保持审判执行质效先进,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提高”。

    二是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隔离病毒不能隔离前进的步伐,防控疫情不能松懈办案劲头,院党组充分利用云会议系统和微信视频连线方式,逐一调度员额法官工作,要求员额法官周一报计划,周末亮成果。用精细化的管理,全过程的监控,确保审判执行质效不滑坡。

    三是充分发挥电子法院的应用。发挥电子法院在疫情期间的主力军作用,指导群众利用网上开庭、互联网调解等手段在线参与诉讼,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确保电子法院应用落到了实处。疫情期间,通过网上开庭、三方庭审等方式审理案件23件次,占排期开庭案件均数的100%,进行网上调解和网上送达103次,将疫情对法院工作的影响降到了最低。

    四是依托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移动执行平台,强化执行工作。通过天翼云会议系统开展 “每天一会、每日一课”活动,办案法官逐人汇报执行工作进展,并逐人介绍执行工作经验,达到互相学习提高的目的。工作开展中采取线上和线下执行相结合的模式,截止到2020年2月20日通过网上和预约办理车辆、房屋等查封30件次、网络冻结存款45件次,真正做到疫情期间执行不停歇,切实保证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

    五是强化诉源治理,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通过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指导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确保了疫情期间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截止到2020年2月18日诉前调解结案55件,确保了法院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断档”。(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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