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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怠于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的,业主如何维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乌日古玛拉  日期:2020/3/26 字体: [大][中][小]

    今年以来,鄂托克旗法院蒙西法庭共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0余件,其中95%以上都为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追缴物业费的纠纷,业主应诉时通常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于,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但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业主往往只能通过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而很多物业公司往往起诉的是2-3年甚至是5-6年前的物业费,时间间隔长,业主很难举证,而由于物业服务连续性的特点,法院对诉讼时效也通常是从宽掌握,这就造成业主维权困难。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怠于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的,业主应当如何维权呢?提供几点建议。一要积极沟通协商要求适度降低收费标准,减少物业服务费用;二要善于留下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义务的证据,以便今后诉讼举证,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可通过合法途径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而不应消极地以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来抵抗,以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鄂托克旗法院蒙西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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