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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孟村法院“推门听审、集中评议”规范法官庭审行为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日期:2020/3/27 字体: [大][中][小]

    为规范法官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和审判质量及效率充分展示法官风采和执法形象。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推门听庭、全面评议”工作,采取不打招呼,推门听庭,评优论劣,倒逼法官查摆自身不足,持续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自开展庭审评查活动以来,已对22种不规范庭审行为进行了梳理,播放剪辑录像15次,对8名法官进行了诫勉谈话。庭审作风和行为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效果明显。

    一是建立“推门听庭”机制,让法官对每次庭审都全力以赴,以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力争把每一案件的庭审开得漂亮、明了、规范、高效,共同提升办案质效。

    二是不打招呼,不定案件、不定旁听人员,根据庭审排期,直接到庭审现场旁听,并以强化庭审主导能力为切入点,坚持围绕实案、实用、实效做文章,对症下药,直接、客观、精准地了解法官庭审预备情况和临场应变情况,以此摸清法官的办案态度、司法能力和专业水平底数,评估是否能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截至目前,审委会委员共“推门听庭”各类案件38件次。

    三是深入开展法官庭审规范化评查活动,成立以监察室和审管办人员组成的庭审督查考核小组,对法官驾驭能力等11个方面内容进行巡查,并对发现的不规范的行为录像进行剪辑,制作成光盘,在院务会上进行公开播放,让法官感受到院党组整治庭审作风的决心。并在大门口设立了意见箱,让社会各界对法官的庭审行为进行监督,真正让法官‘红红脸、出出汗’,养成良好的庭审习惯。

    四是集中评议。听庭结束后,审委会委员要对听庭情况逐案、逐人、逐项“集中评议”,进行点评,写出点评报告,详细分析庭审情况,对庭审掌控力、应变力等开展评判,直指欠缺之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五是建立长效奖惩机制。把法官的庭审行为考核与法官奖惩挂钩,将平时的考核督察通报情况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情况结合起来,纳入对法官的绩效管理考核,作为法官年终评先评优的条件和以后晋级、晋职的依据。使庭审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庭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庭审驾驭能力得到明显增强,案件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大幅提高。(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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