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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是逃避行政处罚的“挡箭牌”
河北黄骅市人民法院高效执结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马振刚  日期:2020/3/30 字体: [大][中][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民团结一致抗击疫情,却也有少数人借此时机心存侥幸,将疫情视为“挡箭牌”,逃避履行法定义务。近日,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执结一件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行政处罚案件,在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震慑了侵占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

    2017年4月,张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2438平方米的村集体土地建设厂房,黄骅市国土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于2018年2月向张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罚款24380元。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张某拆除了地上建筑物并退还了非法占用的土地,但罚款却迟迟未缴纳。因张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经多次催告仍拒绝缴纳罚款,市国土资源局于2020年1月7日向黄骅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移交中捷法庭办理。

    承办人刘顺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了解案件详细情况。经协调,双方当事人于1月15日一起到法庭进行面对面沟通。考虑到被执行人张某生活比较困难,申请人同意了张某分期缴纳罚款的请求,即自2020年1月起每月18日前偿还2000元,至2020年12月31日剩余款项一次性还清,双方均表示无异议,并在和解笔录上签字。三天后,刘顺悦接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打来的电话,称张某已将1月份的款项打到了申请人账户上。刘顺悦当时还挺高兴的,认为分期履行既给案件执行带来了希望,也减轻了被执行人的经济负担,是个一举两得的办法。

    然而,这样“善意”的想法未能如期实现,突如其来的疫情打破了正常的工作生活节奏。3月15日,正在包联小区参与社区执勤的刘顺悦接到申请执行人打来的电话。对方代理人说:“张某只缴纳了1月的罚款,眼看3月都快过去了,2、3月份的罚款一直没有缴纳,而且打电话也联系不上他了。现在各单位都在全力支援疫情防控,我们局也不例外,况且现在去他家找他也不方便,还给村里防控工作带来隐患,这可怎么办?”刘顺悦当即表示:“法院执行不会因疫情而放松,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也同样严厉,我们不会让他在这种特殊时期逃避履行的,你们放心吧。”挂掉电话,刘顺悦在继续执勤防控的同时,心里却在不停地盘算解决办法。

    3月16日一上班,刘顺悦就登陆了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张某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发现在他建行账户中有8000多元存款,随即进行了线上冻结。当天下午,张某的电话便打到了法庭,询问银行卡不能使用是什么情况。原来,被冻结的这8000多元钱是客户打给张某的货款,还没来得及转走就被法院冻结了,这时他才向刘顺悦坦诚了自己的想法。

    张某从新闻中得知“疫情期间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于是他心存侥幸:“想趁这个机会不缴罚款,就觉得你们也不能拿我怎么样,没成想钱还是被扣了。”刘顺悦向其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阐述了法院在防疫期间严厉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坚决态度。当得知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后,张某才发现自己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三天后,张某来到中捷法庭,交齐了全部罚款,刘顺悦也为张某解开了被冻结的账户,案件顺利执结。(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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