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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璐蔓:“清”风“明”月伴我行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杨璐蔓  日期:2020/4/3 字体: [大][中][小]

    今年的清明节正值全国上下抗击疫情、加紧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纷纷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在强化精准防控的前提下为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祭扫服务。此次的清明节,是考验党员干部是否严守党纪党规的关键节点,也是民众监督党员干部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时机。岁月沧桑,唯清风明月不改;世事变迁,见清明品质长存。党员干部应把清风、明月作为内心支撑,在此次清明节中争做“清明干部”。

    杜绝四风,清风正气谱新篇。

    践行“风清气正”,从节日做起。清风,需要不断净化,当以“纠四风”为抓手,深化作风建设。打歪风,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陋习露头就打,严禁公职人员借节日宴请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树正气,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行为进行整治,严禁公职人员在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不到岗、不到位,对森林防火工作有松懈心理,借祭扫之机收受贵重物品。我们要对‘四风’的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避免“春风吹又生”,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自省自律,明月如镜照衣冠。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在清明节中用好这三镜,能检验干部作风,既可照出慵懒懈怠的心态,也会照出履职尽责的身影。作为党员干部要学会自律自省,以党章为镜,找差距,敢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把“手术刀”切除“病瘤”,端正衣着形象,规范言行举止。以史为镜,从历史案例和历来节日中存在的违纪事件中得到警醒,对照本心,不忘初心,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提醒自己。以人为镜,牢记党员身份,对标先进,通过向张富清、黄文秀这些优秀党员干部学习,见贤思齐,补足短板,锤炼为民服务的“真本领”。

    坚守清明,干部当好监督员。

    “清明时节”说“清明”,这既是干部行为的准则,也是对民心民望的有力回应。党员干部先要加强自身监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点滴做起,除陋习、传文明,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守住规矩底线。严格遵守有关清明节期间的各项“禁令”,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当好清明节的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重点排查清明节期间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的活动,对借祭祀等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或向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筹物派款、借机敛财、侵犯群众利益等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薄帷鉴明月,清风吹我襟”,党员干部要监督到位,争做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践行者,如此在这清明时节清风方更“清”、明月亦更“明”。(重庆市南川区石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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