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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执行法官追羊记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谢明天  日期:2020/4/4 字体: [大][中][小]

执行干警现场监督双方交割羊群

    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大额现金履行能力,但执行法官查找到了他的养殖场有一群猪、羊,那该怎么处理?凤庆执行法官在一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给出了标准答案。

    被执行人鲁某向申请人朱某买了一群羊,价值五十多万元,但买了就没给钱。经过凤庆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但在调解协议生效后,鲁某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分期付款义务。申请人朱某无奈又向凤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经查询,被执行人鲁某名下的银行卡账户仅有一万余元,法官多次通知其到法院处理,被执行人鲁某对此毫不在意,拒接电话、拒回短信,执行法官到其居住地也找不到鲁某。眼看这个案子可能执行不下去了,执行法官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鲁某还在做着买卖猪、羊的生意,经常通过微信、支付宝、网络银行等渠道回收货款。执行法官当机立断,依法迅速查封冻结了鲁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看到法官采取各种措施“动真格”了,鲁某才端正态度,并到人民法院接受处理。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鲁某又提出目前没钱,钱只能慢慢来还。此前,已对鲁某的经济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做过详细调查了解的执行法官劝鲁某要端正态度,执行法官并指出鲁某目前的各种财产状况,建议鲁某可以处置部分财产来偿还债务。鲁某说目前只能先拿一群羊先冲抵部分债务。为避免鲁某提前处置羊群,执行法官迅速带队到鲁某经营的养殖场现场办理此案。但鲁某及其亲属又节外生枝,提出该群羊一口价要抵8.8万元,否则只能将羊群给已经在羊场等候的案外人抵债。面对此情此景,执行法官严肃批评了鲁某及其亲属,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首先是依照市场行情,双方确定单价后对所有羊现场过称计算冲抵的总金额。如果申请人朱某妄图低价收购,或者被执行人鲁某妄图高价出售,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羊群交回鲁某处理,在合理期限内,鲁某必须将8万余元的售羊款交至凤庆法院,否则人民法院将对鲁某这种有能力履行但是又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经过执行法官一番释法明理,申请人朱某与被执行人鲁某均认识到,执行法官确实是严格依法办案,他们在处理羊群的过程中并没有压低或者抬高价格的空子可钻,双方达成协议确定单价,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现场将一群羊一只只过称,冲抵了近6万元的执行款,朱某、鲁某双方就余下的执行款达成分期支付的和解协议,一起因售羊而引起的执行案件,又因以羊抵债就此了结。(凤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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