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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沙州镇:房屋维修引纠纷 真情调解握手和 20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莉 孙雅丽 张海明  日期:2020/4/7 字体: [大][中][小]

    看着纠纷双方当事人最终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敦煌市沙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和党河派出所民警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2019年10月,家住乡企局6号楼的许某,通过熟人找到四川的装修工人汪某,希望对家中的厨房及卫生间重新进行装修,双发约定工程款共计14800元。施工结束后,许某已支付汪某12800元,由于对工程质量不满意,许某拒付剩余的2000元工程工资也不愿意再让汪某整改,因此双方引发纠纷。2020年4月2日,汪某找到敦煌市沙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情绪激动时扬言如果不能解决他将进行报复性行为。

    经过工作人员分析研判,汪某的这起劳务工资纠纷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之所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是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存有异议。调解员主动联系许某,了解该纠纷的详细情况,许某认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她本就无法接受,汪某还多次蛮横讨要剩余工资,致使她经济、精神都受到损失,因此她拒绝调解。经过多次走访调查,调解员发现许某家本就经济困难,这次装修房屋已倾其所有,家中还有病人需要照顾。考虑至此,调解员又辗转联系到汪某,将许某家情况向其说明,并真诚和他交谈,确定工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最终汪某同意再拿到1500元工资后就不纠缠此事了。

    调解员决定趁热打铁,邀请党河派出所民警,当天下午就约双方当事人到沙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许某再三表示因工程质量和经济问题她最多只能再支付给汪某1250元,汪某认为自己的“血汗钱”被一扣再扣,情绪又激动起来。于是,调解员和民警决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再次与当事人协商,从情理法几方面做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反复说服教育,许某最终同意支付拖欠汪某的工程款1400元。一起历时1个月的因房屋装修而引发的劳务工资拖欠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汪某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不停地感谢调解员。

    调解员感慨的说:这是我的本职工作,我们调解成功一起,老百姓的内心就多一份快乐,社会就多一份和谐,我也多一份收获。(敦煌市沙州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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