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学研究法治探讨详细内容
汉源县法院分析基层法院信息化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高菲  日期:2020/4/17 字体: [大][中][小]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化建设认识不够。部分干警思想观念还停留在懂法、会办案的状态,对信息化建设仅停留在用电脑打字的状态,对“智慧法院”建设认识不足,特别是对“互联网法庭”“四川微法院”“掌上法院”等新型智能化应用缺少积极性并存在畏难情绪,熟练程度不高。汉源县法院2月至今线上开庭调解案件仅5件。二是信息化平台使用程度不高。基层法官接触较多的是基层的群众,虽然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进行大量宣传,但是大多老百姓仍然不愿意使用网络平台自助办理业务,认为线上平台可操作性不强,习惯于面对面办事,疫情期间就呈现出信息化平台使用率低的现象。三是信息化队伍建设涉亟需加强。随着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多,新系统、新技术对信息队伍要求更高。而法院在招录时,优先考虑法律专业,信息化人员的配备不足且队伍不够稳定,同时技术人员日常培训也较少。人才的短缺、发展不平衡导致很多信息化系统、设备使用中出现问题无法解决时,过分依赖软件开发商。四是信息化建设工作缺乏系统性规划。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探索进入深水区,很大程度都是依靠中级法院建设经验,对自身定位和需求考虑不足。很多设备采购以后才发现实用性不足,使用率底。虽然项目众多,但缺乏统一规划,没有结合实际来规划筹备。

    对策建议:一是提高信息化建设工作认识。由院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使用信息化应用技能,通过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全体干警学习信息化技术的热情和积极性。并将信息化运用程度纳入考核,每月通报各庭室信息化运用情况,以公开监督促普及应用。二是加强对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在人员招录时,增加对信息网络人才的引进,吸引一批既懂法律、又懂网络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结合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提高干警信息化素质,形成自己的高素质技术和管理队伍。三是提高信息化平台使用率。加强操作沟通探讨,通过上机操作、现场演示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办案人员进行培训,鼓励办案人员依托“智慧法院”开展网上调解、网上开庭,提高办案人员熟练操作并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四是加大信息化平台宣传推广。制作当事人网上平台使用操作手册,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向群众宣传“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送法下乡、巡回审理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当事人习惯通过“四川微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切实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效用。 (汉源法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