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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法院疫期“隔空”快速执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0/4/23 字体: [大][中][小]

    本网讯(通讯员 许玉坤)近日,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金额为113.69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及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高度好评。据悉,这是今年以来该院执结用时最短、标的较大的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

    2017年至2018年间,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石屏县某路段工程发包给钱某,期间,钱某又将该工作转包给李某某,由李某某负责施工。工程完工后,钱某因未按施工合同约定向李某某付工程款,被李某某起诉至石屏法院,同时,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由被告钱某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某某工程款1126917.3元,并负担10000元案件受理费,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2020年3月6日,因被告钱某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期满未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李某某向石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收案后,了解到该笔欠款已导致申请人陷入资金和生产困境。为尽快帮助申请人缓解燃眉之急,该院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钱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信息进行查询,经银行反馈,被执行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有大额存款70余万元,执行法官迅速对这些存款进行了网上冻结扣划。紧接着,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申请人面临的困境、被执行人存款冻结情况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不利后果,告知并督促其积极履行剩余款项,尽快将此案执结,保障企业恢复生产。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被执行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动将剩余款项转账至法院账户。3月16日,该院通过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将到位的全部案款发放给申请人李某某。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前后仅历时10天。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已成为当前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深度运用,有效应对了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各种挑战。下一步,石屏法院将积极主动优化各项司法服务举措,为依法保护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产,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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