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前沿司法动态详细内容
识破网络投资理财“外衣” 湖北英山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首例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思淼  日期:2020/4/30 字体: [大][中][小]

    本网讯(通讯员 王思淼)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投资理财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青睐,然而,有不少投机分子钻空子,利用不法途径谋取私利。4月28日,湖北省英山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一起金融投资纠纷案件。

    被告柯某、张某夫妻两人在英山县某商场经营一家门店,原告虞某等人多次到该店购物,双方慢慢熟稔起来。2019年4月以来,张某建立一个100余人的微信群,将虞某等多名客户拉至群里,并自称还从事金融理财业,系合法公司法人,投资人能够从中获利,并称该经营是正规渠道,有中央银行监管,主要是通过外汇方式(美金)进行投资,资金随时均可申请撤回,不仅能保本兜底,还能获利不小。

    张某每天在群里发视频、晒利润,吸引了众多投资者,还鼓励他人拉更多人进来投资,以赚取高额佣金。2019年4月至12月,原告虞某等人向张某个人账户转款20余次,共计约30万元。在此期间,有投资人家中有急事要撤出本金,被张某以再想投资门槛会提高到3000美金为由加以阻拦。

    2019年底,迟迟得不到回复和收益的原告等人察觉到了不对劲,再次要求撤回转款,但张某夫妻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2020年1月,虞某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十余人向英山县公安机关主动报案。2020年3月,原告将柯某夫妇告上法庭,认为被告的行为导致了自己遭受巨大财产损失,要求法院判令归还。

    该案为英山法院受理的首例因网络投资理财引起的纠纷案件。法官认为,该案案情复杂,较难定性,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法官提醒:大家要警惕金融理财投资行为,投资理财要看项目的规模、历史、合法性等硬性条件。面对形形色色骗局,一定牢记一条:“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易相信他人所谓的高额回报承诺,盲目筹款、借款,小心落入集资诈骗陷阱。投资者应当在一开始就认真审视投资信息获取方式是否可靠,对投资途径进行一定的背景调查,方能决策是否进行投资。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