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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赔偿款起纷争 法官悉心调解促和谐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杨蕾  日期:2020/4/30 字体: [大][中][小]

    黎某甲因交通事故去世后,其家人得到40余万赔偿款,赔偿款到位后,家人却发生矛盾。4月28日,道真自治县人民法院旧城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共有纠纷案件,挽救了一段濒临破碎的亲情。

    2019年4月,黎某甲因交通事故死亡后,保险公司共计赔偿80余万元给其家人,除去医疗费后,剩余40余万元转入黎某甲之子黎某丙的账户内,但就因这笔钱,黎某甲的家人却起了争执。后黎某甲之女黎某乙将黎某丙与黎某甲之妻梅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这笔赔偿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黎某乙是死者黎某甲与其第一任妻子所生,被告梅某与黎某甲系再婚,黎某丙系其继子。因被告方未将剩余赔偿款进行分割,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起诉到法院。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本为一家人,虽然作为他们中间的“纽带”的黎某甲已逝世,但是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如果用判决的方式解决纠纷,不利于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矛盾,且在诉讼中双方可能会更加反目,积怨加深。倘若能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以调解方式结案,就可以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于是,案件承办法官努力促进双方进行调解,一开始双方情绪虽有所缓和,但依然不接受彼此提出的分配方案。眼看着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先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并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法官的耐心引导,原、被告双方进一步协商,共同做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离开时,双方都带着笑颜并感谢法官的用心良苦和耐心疏导。

    近年来,在审理涉及家事的民事案件中,道真法院法官深入分析当事人产生矛盾的缘由,抓住当事人心理,采用不同的调解方式,从不同的角度为当事人辩法析理,实现案结事了。(道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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