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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建房摔伤 人民调解获赔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邓忠宝 胡玉明  日期:2020/4/30 字体: [大][中][小]

    “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也拿不到赔偿。”4月29日,东安县新圩江镇唐某专门到司法所致谢。两个月前,唐某因帮人建房不慎摔伤,迟迟得不到赔偿,后在新圩江司法所的倾力调解下才获得应有赔偿。

    新圩江镇中田社区蒋某与妻子在外打工多年,眼看子女都将长大成人,自己家的房子却还是80年代的瓦房。今年2月蒋某将自己的老房子拆除重新建房,将建房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王某,王某邀请唐某一起帮忙建房,但在施工过程中,唐某不慎摔伤,导致唐某左膝盖骨折。为此,唐某要求房主蒋某赔偿所有医药费,蒋某则认为自己的建房工程是承包给王某的,唐某的医药费用与自己无关,在多次协商无果之后,唐某向新圩江司法所求助。

    4月28日,新圩江司法所调解人员一方面联系中田社区干部了解相关情况,另一方面结合社区法律顾问提供的专业法律意见,初步拟定调解方案。经现场普及法律知识,反复做蒋某、王某、唐某三方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三方同意调解方案,自愿签订调解协议:蒋某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一次性赔偿2000元,承包方王某一次性赔偿1000元,合计补偿伤者唐某各项经济损失3000元。(东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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