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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土地”引发“大纠纷”,法官“调”回和谐亲情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0/5/12 字体: [大][中][小]

    本网讯(通讯员:胡垚静)案情回顾:2020年4月7日,一位唐姓老妇人拿着诉状到永善法院桧溪人民法庭,称要一纸诉状将两位侄子告上法庭。本是血浓于水、和谐互助的亲人,如今积怨反目闹上法庭,究竟是为哪般?

    原来,因为原被告两家历来关系要好,于是自1995年起,原告唐某的丈夫谭某就将“自留地”(共0.51亩)让给谭某甲、谭某乙二被告耕种。后因原告丈夫谭某患眼疾致残,原告唐某对自留地耕种的情况不清楚,二被告便在未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继续耕种土地并将收益归为己有,后又因修建住房将建房运出的石头、杂物等堆放在原告的“自留地”中,致使原告不能耕种该地,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唐某便将两位侄子告上法庭,请求二被告排除妨碍、恢复耕地原貌。

    法官收案后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查看、并确认纠纷现场。从血浓于水的可贵亲情角度出发,苦口婆心进行辩法析理,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唤起了双方当事人的亲情共鸣,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二被告恢复原告所属自留地的原貌。为彻底修复亲情关系,法官现场督促二被告履行完毕调解协议内容。

    原告唐某感叹:“一块小小的自留地将我们两家的关系闹僵多年,现在事情解决了,横在两家人之间的隔阂也消除了,以后两家关系也会‘破镜重圆’。”法官见两家关系和好如初、幸福洋溢的情景也倍感欣慰。

    古有桐城“六尺巷”,今有调解复原状。亲朋好友之间难免会产生矛盾,但是矛盾过后应当及时沟通交流,化解矛盾纠纷。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大至国家之强盛、社会之祥和,小至个人之幸福,事业之兴旺,身体之健康,均有赖于和谐的亲友关系为基础。和是互相尊重,谐是互相礼让。亲人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缘分,亲人之间更应当团结互助,相互礼让,一起共建和谐大家庭。(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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