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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携手,律师调解工作落地见效”
河北孟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收到初步成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刘黎明  日期:2020/5/18 字体: [大][中][小]

    2020年4月21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与县司法局律师调解工作签约仪式暨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后,驻院调解律师和法官马上投入了工作,至2020年5月10日已经调解结案4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孟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栗保东对律师参与调解工作非常重视,亲自调度和指导,并指出:

    一要提高律师参与调解工作重视程度。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是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的有效之举,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二要提供律师参与调解技术支持与保障。将律师调解员录入诉调对接系统以便律师调解员能够通过网络平台随时随地开展调解。支持律师调解员查阅案件卷宗材料。强调律师队伍社会责任。律师要依法规范调解,勤勉敬业履职,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实现专业调解与专业审判有效对接。

    三要创新律师调解模式,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室积极作用,提升解纷信息化水平。要建立“互联网+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微信等多个信息化平台,建立法院纠纷分流、业务交流等环节的在线操作,打造律师调解工作“高速公路”,创建专业、高效的纠纷化解服务,通过“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升群众优质司法服务获得感。

    四要加强律师和法官的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在工作上多沟通、多联络,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办好案件。并以舆论为导向增强律师调解社会关注度。着力加大对外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认识到律师调解专业性强、成本低、对抗性弱等优势,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律师调解工作的关注度和认可度,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要理顺律师调解工作机制,构建科学合理调解流程。设置详细的全流程操作指引,理顺纠纷流转程序,规范律师调解行为,禁止律师从调解中盈利。将当事人同意的案件分流至法院律师调解室及“一乡一庭”进行调解,由律师与“一乡一庭”陪审员共同参与纠纷调解工作。切实承担起法律人的社会责任和社会担当,促进民主法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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