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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微信”办案 调解化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安臣  日期:2020/5/20 字体: [大][中][小]

  近日,黄骅法院海堡法庭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通过电话、微信联合办案,成功调解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4年,杜某因扩大经营,购买了一套石家庄某公司的冷冻设备,双方订立合同后,石家庄某公司立即进行了安装调试,杜某也依合同约定履行了前两期的付款义务,但合同约定的最后两期货款共计36000元一直未付。2020年春节后,石家庄某公司通过网上立案起诉杜某,要求杜某给付货款及违约金等。

  考虑到案件标的额不大,而且有双方签订合同作为依据,黄骅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诉前调解,以尽快化解双方的矛盾。但杜某不仅不同意调解,反而提出要反诉石家庄某公司,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原来,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故障导致冷冻产品部分变质,造成了杜某一定的损失。双方就设备故障的成因存在分歧,始终协商不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虽然诉前调解未能成功,但在纠纷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了解了双方矛盾的焦点,并做出了针对性工作预案,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在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办案法官着重讲解了诉讼风险及败诉后的法律后果,同时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形式与双方联系,听取意见,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专业解答。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沟通,杜某渐渐转变了态度,不再一味强硬地反对调解,同意心平气和地与原告解决问题。办案法官趁热打铁,马上与原告联系,告知被告的问题和意见,再结合原告的反馈与被告进行沟通。经过多次反复地电话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疫情影响,被告将30000元货款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交付给原告,原告自愿放弃剩余货款。最终,原告撤回诉讼请求,多年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作者单位:黄骅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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