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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不断完善审判监督体系,促进审判监督规范化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孙守林  日期:2020/5/23 字体: [大][中][小]

    为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不同类别审判组织和司法人员在各自职责权限内履职,以人员分类、专业分工、规范履职、管理精细、监督同步,更好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设现代化的审判能力和审判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为了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近期喀什中院审管办制定一系列规范文件。

    一是明确监督管理职责、细化责任清单。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应运而生,清单中明确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法官审判职责清单,细化落实各部门领导履行审判职责和监督管理职责的具体措施,并对委托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确保不断提升审判和执行案件质量与效率。为切实提升法院审判队伍素质、审判工作质量、司法公信力,进一步规范审判和执行工作,找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着力点,增强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主动性,提高审判质效水平,结合本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情况修改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近日,又结合本办法开展了喀什中院2020年案件质量重点评查,本次评查主要针对高院2019年度对本院发改的80件案件开展,查摆案件存在问题,对其中的差错案件进行严肃追责。

    三是完善双向联系沟通机制,提升监督指导能力和水平。     针对如何提高两级法院办案质效和如何提升中院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能力水平这一难题,近日喀什中院审管办制定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双向点评办法》,在进一步加强审判指导的基础上,提升两级法院审判质效水平,促进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交流沟通,形成上下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办案法官的责任心提供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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