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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司法所“四抓”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任勇 任拥军  日期:2020/5/25 字体: [大][中][小]

  山南司法所通过抓宣传、抓援助、抓调解、抓帮教全面做好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效果良好。

  一是抓宣传。以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为重点,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育青少年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法律知识讲座,营造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是抓援助。组建一批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队伍,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第一时间和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及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抓调解。凡在家庭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均本着三个调解原则,即在调解处理婚姻纠纷时坚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离婚的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未成年人的义务,不得拒绝;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

  四是抓帮教。在未成年人矫正及帮教工作中坚持“特殊、加强、维护”原则,即对待失足未成年人有区别特殊对待,在明确矫正方案时坚持加强与学校、社区、家庭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监管工作,对其不歧视、不放弃、不宣扬,做到人格上一样尊重、精神上一样鼓励、生活上一样关心,最大程度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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