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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法院六措施开展“诉源治理”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冉启文  日期:2020/5/28 字体: [大][中][小]

  近年来,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主动将司法融入多元化纠纷解决和社会治理体系之中,随着受理案件数量的逐年倍增,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突出,该院立足实际,宏扬“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构建党政主导、非诉为主、诉调衔接、专业审判为基本框架的“诉源治理”模式,多措并举开展“诉源治理”,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争取地方党委支持。自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该院积极向地方党委汇报工作,争取得到支持,从而构建全社会参与多元化解的工作格局。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多元化解机制会议,将多元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建全全县人民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名册,明确调解流程,制定调解规则,将诉前调解案件全部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不定期组织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增强调解员业务水平和调解工作能力。

  二、强化立案导诉功能。在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立案服务,通过预约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畅通当事人诉讼渠道;设立导诉台,向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提供各类诉讼文书样式及各类诉讼须知及诉讼常识,告知各类诉讼凤险,正面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主张诉求。

    三、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依托已成立的“诉调对接中心”,规范法院审理与人民调解的交接制度,保障诉调对接工作的依法有序进行,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台账、做好案件移送、接收记录、案件调解情况及时反馈机制,明确责任,实现法院与诉调对接组织之间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专业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作用,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搭建纠纷化解平台。在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建设,做好民商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和速裁调解工作的基础上,构建以法院为主导的法院、乡镇调解委员会、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多极调解组织,形成多层次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对一些群体性案件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实施重大案情汇报和通报制度,争取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实现互联互通,争取在诉前化解社会矛盾。

    五、规范应用司法建议。为堵塞执法管理漏洞,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是该院近年来积极开展诉源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审判过程中,从个案中总结出案发的深层次原因,从处理结果中发现前端治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针对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为相关行政单位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执法提供了重要参考,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六、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提升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在重要时间节点到到发案地,到社区、校园、企业等开展巡回审判、开展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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