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引纠纷,婆媳对簿公堂
2020年5月,陆川法院乌石法庭受理原告刘某和李某甲诉李某乙、丘某法定继承一案。原告刘某系李某乙和丘某的儿媳,2019年10月,刘某的老公李某丙在北流开货车拉木材,因操作不当导致自己被碾压身亡。李某甲当时尚在刘某腹中。事故发生后,双方因保险赔付款及共有财产分割诉至法院,对簿公堂。
法官释法明理,双方撤诉亲情重愈合
庭审当日,原被告双方到庭时,双方发生口角,主办法官林剑波开展调解工作,开导双方:原告新婚丧夫,而反诉原告年老失去独子,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个悲剧,这场车祸毁了原本幸福的家庭。逝者已矣,生者自当擦干眼泪,继续前行。若因赔偿分配不周,双方反目成仇,对双方均有害无益。法律规定,赔偿款应先扣除抚养费再予以分割,工钱应该扣除夫妻继承的部分再分割,但如果双方纠结于此,不断缠诉,就算多分配一点对亲情是一种莫大的伤害,那点金钱换不来家庭和睦,得不到亲情的温暖,双方因着眼明天,相互协助好好抚养李某甲,让其健康成长,这才是更好的选择。法官的苦口婆心融化了双方内心的坚冰,双双主动撤回起诉,表态双方以后将协作抚养好李某甲,至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法律显示公平正义,有时候更是一种温情,在此案得到充分的展示,法院的一次性解决纠纷精神就是当此之意。(广西陆川县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