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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抚恤金引发的纠纷,看法官如何化解祖孙婆媳矛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杨青  日期:2020/5/30 字体: [大][中][小]

    近年来,随着国家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不断提高,亲属间关于抚恤金分配的纠纷也越来越多。2020年5月27日,盐津县人民法院柿子法庭妥善调解了一起祖孙婆媳三代人为百万抚恤金分割引发的案件,三案同调,促使一家人重续亲情。

    罗某与黄某是这起案件的被告,就在一年前,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二被告同时失去了自己的两个儿子,保险公司向二人支付了百万赔偿金。儿子去世后,早已和儿子离婚的儿媳江某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取得了年仅六岁的孙女小罗的抚养权,但小罗一直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江某向盐津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以小罗的名义起诉,要求分割抚恤金。二位老人又起诉要求变更小罗的抚养权,由他们抚养年幼的孙女。为了这百万元的巨额抚恤金,江某和二位老人闹得不可开交,两年时间起诉了三个案件,两家关系一度剑拔弩张。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仔细审阅了双方提交的证据,通过庭审询问,发现了矛盾焦点:江某起诉离婚,丢下两岁多的小罗离去;罗某的两个儿子同时车祸离去;江某起诉变更小罗抚养权;江某因探视权受阻,以监护人身份为小罗提起了分割抚恤金之诉;罗某欲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为使小罗能够健康成长,承办法官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积极与二被告和江某沟通,让双方都明白,用小罗父亲的命换来的赔偿款,唯有替小罗妥善保管,才是对小罗父亲最好的交代。通过反复调解,罗某、黄某与江某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将该笔款项以小罗的名义存入银行,直至小罗年满二十二周岁后自行支配;任何一方抚养小罗,都自愿负担费用;为了小孩成长环境的稳定,监护人江某同意爷爷奶奶继续抚养小罗;二被告也终于卸下心防,表示欢迎江某随时探视小罗,同时放弃了变更抚养权之诉。三案同调,化解了祖孙婆媳多年的恩怨,也为小罗的成长铺垫了一条充满温情的道路。

    法官心语:

    随着经济发展,死亡抚恤金的标准越来越高,一个鲜活生命换来的百万赔偿,考验着亲情和人性。本案中,爷爷奶奶担心已再婚的江某将赔偿款挪作他用;小罗的监护人江某担心爷爷奶奶将赔偿金交由其他子女使用。如此相互“防备”,导致双方不能彼此理解。爷爷奶奶想带孙女,看着小罗,就像儿子还在身边一样;江某认为孩子的父亲不在了,想带孩子尽母亲的义务,却因恩怨未解,探视孩子受阻。这样的争执,让小罗深陷在两代人的恩怨中无法健康成长。其实,双方多一些理解,多一些体谅,共同珍惜用生命换来的金钱,把它用在有价值的地方。毕竟,百万赔偿款可以挥霍一时,却买不到血脉相连的亲情。(盐津县人民法院柿子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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