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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借款纠纷 司法所一朝化解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邓忠宝 郭杰  日期:2020/6/2 字体: [大][中][小]

    “多亏你们,让我们这对60年的老邻居重归于好。”6月1日,年过花甲的李某来到东安县司法局井头圩司法所表示由衷谢意。李某与邻居因30多年前借款发生纠纷,近日,在司法所的倾力调解下两家达成调解协议,再次握手成为好邻居。

    1988年,井头圩镇的李某与邻居陈某合伙做木材生意,陈某家庭比较富裕,家庭贫困的李某向其借款6000元作本钱准备大干一番。可惜事与愿违,一车木材拉到外地后因涉及到一起刑事案件让生意血本无归。李某回到家后,携全家外出务工,三十年来没有回过家。2019年11月,李某回家准备修建新房,陈某与其说起了6000元借款一事,双方为借款的利息发生争执。陈某要求李某按1比10的物价比还款60000元,李某表示坚决反对,双方始终僵持不下。5月16日,双方来到井头圩司法所要求进行公正调解。

    这是一起涉及通货膨胀的债务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调解人员以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讲解了本案中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债的清偿观点,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货膨胀债务债权人受损的问题和一方利益受损实质受益人应当适当补偿的法律意见。经过调解员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解释以及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当场一次性给付陈某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东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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