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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高泽司法所:公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华波 丁玉奇  日期:2020/6/8 字体: [大][中][小]

    高泽街道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注重发挥公证参与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中的预防纠纷、防范风险的职能作用,在村级项目招投标、合同公证、证据保全等工作引入公证全程参与,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法良好的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高泽街道高度重视公证参与。高泽街道充分认识到公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为公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各项事务搭建平台。在历次合同签订、清理违建等工作中,主要领导参加研判,相关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参与,对认为极有可能发生纠纷的情况,确保公证全程参与,在合同公证、证据保全、现场公证等各方面充分发挥公证的独特作用。

    引入公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一是农村集体项目招投标、合同拟稿签订环节,对重大项目的公示、招投标现场进行现场公证,司法所对合同拟定初稿、审核把关,签订后合同公证,保证合同的合法、严谨;二是在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对于需要拆除的村民房屋,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对房屋的原貌给予证据保全,对拆除的过程邀请县公证处给予拆除现场公证;三是在农村矛盾纠纷中,积极引入公证,开展证据保全,化解矛盾纠纷;四是鉴于农村养老等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事项,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村民开展继承、遗嘱公证,有效的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

    引入公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在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对公证业务的需求也很广,诸如招商引资、合同签订、拆除违建、证据保全等各个方面,都需要有公证处的参与,对各项活动给予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的好处在于,一旦发生纠纷,有效的避免了证据保全不及时而失去保全的时机,在这一方面,证据保全公证有着独特的证据优势。

    公证参与法治乡村、法治政府建设,有效的发挥公证的独特优势,为法治乡村建设保驾护航。(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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