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司法所以人为本、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力求做到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确保辖区居民安居乐业。
一是定期排查梳理矛盾。针对农村矛盾纠纷随机性强、发生快、事后处置难度大、效果差的特点,全体干部深入各村居逐一排查、登记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把排查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项进行梳理归类,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措施。
二是耐心接待上访群众。工作中,始终将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看待,主动做工作,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开展说服教育,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让每一位来访的群众都“进得来、谈得上、说得完”。
三是依法调解矛盾纠纷。在调解矛盾时,坚持“有法必依”原则,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杜绝“两头哄、双方瞒、压住问题就算完”的做法,在依法调解的前提下,使双方之间能达成和解。
四是灵活采用工作方法。针对家庭、邻里纠纷引发原因、错综复杂,双方当事人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存在调查难、说服难、调解难的现象,该镇充分利用亲情、友情等特殊资源,积极发挥村干部等人员的积极作用,灵活做好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当事人的劝导、调解工作,争取当事人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