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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镇采取“六项”措施开展农民学法活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任勇 任拥军  日期:2020/6/18 字体: [大][中][小]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在农村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农民法制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教育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促进农民学法用法工作落实。

  二、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三、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2天。重点学习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

  四、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农民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农民工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尊重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水平和宣传水平。深入农村田间、地头,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

  六、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利用程度,为农民学习法律知识、获取法律服务提供稳定便利的场所。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力争推出一批农村法制宣传精品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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