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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人民法院五措并举推进党建审判深度融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素晶  日期:2020/7/10 字体: [大][中][小]

  为进一步深化党建对审判业务工作的领导,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融合,喀什市人民法院五措并举推进党建与审判的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一、落实“四同步”,实现在工作谋划上的深度融合。

  喀什市法院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做到“四个同步”。年初,在研究制定法院工作计划时,将党建统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其中,作出总体安排。在季度检查考核中,将审判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督促党建工作目标任务与审判业务工作同步落实。在年终总结考核和述职评议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要述职述廉述德,又要述党建;党支部在党建述职时,也要反映党建工作服务审判业务工作的成效,促使审判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协调发展。

  二、强化理论武装,实现学习教育上的深度融合。

  喀什市法院坚持将政治性学习教育与审判业务学习培训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强调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并重。统筹安排政治学习和审判业务学习内容,一并纳入年度计划。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及审判业务工作培训和测试,将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学习成效一起纳入绩效考评制度进行考评。提倡支部学习工作会议与各部门业务学习工作会议尽量联合召开,以有效利用时间,节约资源,提高效率。

  三、完善支部设置,实现在组织设置上深度融合。

  坚持便于党建与审判业务工作融合的原则设置机关基层党组织。在机关党总支层面,机关党总支书记由党组书记担任,副书记由党组副书记及政治部主任担任。机关党总支与政治部合署办公,政治部主任兼任机关党总支副书记,机关党总支委员多数从业务庭室党支部书记中选举产生,便于统筹机关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党组成员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坚持履行“一岗双责”,既在党组成员分工中明确了各自分管或主管的业务工作,又在党建工作责任制中规定了党组成员的党建责任。坚持支部设在庭上,凡是有3名以上党员的内设机构均设置了党支部,条件不允许的内设机构建立了临时党支部。原则上由庭室负责人兼任党支部书记,强调既要抓业务又要抓党建的“一岗双责”。

  四、注重综合考核,实现在绩效考评上深度融合。

  喀什市法院坚持审判业务庭室工作绩效考评与党支部工作绩效统筹考评。评价一个业务庭室的工作绩效,不仅看其审判执行工作绩效同时也看其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情况,只有一项突出、另一项弱化的,年底不得评为优秀。

  五、注重先进引领,实现在典型选树上深度融合。

  喀什市法院注重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在典型选树上坚持全面客观的评价标准,坚持党内先进典型与审判业务先进典型选树相互结合、综合考量。在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时,优先从审判绩效靠前的法官中考虑,增强其说服力;在评选推荐优秀法官、模范法官、办案标兵时,强调其政治上必须合格,纪律作风上必须过硬。通过在选树典型上的深度融合,党建与审判工作相融合的导向性更加明显,干警落实工作更加自觉,党建促审判效果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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