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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考生撕毁他人答题卡及其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郭喜林  日期:2020/7/10 字体: [大][中][小]

  7月8日上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进入第二天。有网友在微博等平台发布消息称,8日上午,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一高考考场内,有考生撕毁同考场内其他两名考生的答题卡(中国青年网2020年7月9日)。

  作为高考考生,不管自己在考场上发挥得如何,都不能在考场上装疯卖傻,更不能把他人的答题卡撕掉。撕掉他人答题卡,那就不仅是自己考得好不好的问题,而是一个人的人品问题。面对这样的考生,不能仅仅取消其全科成绩,而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再次参加全国高考的资格。只有依法实施严惩和零容忍,才能让更多考生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并从中受到警示教育。

  高考仅仅是年轻人漫长人生道路中一个新的开端,在人生的重要起点上,既不能输掉自信,又不能输掉自己的人品。当自己在考场上发挥失常时,千万不要怨天尤人,千万不要以撕毁别人答题卡的方式进行自我发泄。无缘无故地撕掉他人答题卡,毁掉的不仅是自己人生中十字路口的正确选择,而且将会毁掉他人的梦想。即便是允许受害者重新补考,也不见得会有先前在考场上发挥得那么好。因为,哪怕是任何一门高考科目的高考成绩与其他考生出现几分的分差,就可能让其在高考中名落孙山,或者说就会与自己心目中的名牌大学失之交臂。因此,这个考生撕掉的又是高考的公平竞争机会,而绝不仅仅是两个考生的答题卡。

  这说明,高考考场的监考老师没有尽到履职尽责的责任与义务;这说明,考场的应急预案存在着漏洞和短板;这说明,我们的高考考场纪律仍然不够严明;这说明,我们的考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考场缺乏公安执勤。如果高考考场的纪律和防范应急措施能够更加周密细致一些,那就能把个别考生的不正常行为尽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由此可见,各级地方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全国各地高考中发生的一系列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为下一年的高考制定出更加完善的高考管理措施和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
  
  平心而论,每个考生经过12年的寒窗苦读迎来高考不容易,每个考生必须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人生竞争机会。如果不懂得珍惜和敬畏人生当中的竞争机会,那就是思想上出了问题。一旦思想上出了问题,就会在高考中“大意失荆州”,就会让考生自己失去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会让考生产生考场恐惧症,就会让考生在考场上失去沉着冷静的平常心态,并产生强烈的急躁情绪,就会让考生在焦躁不安中失去理智。这就需要学校老师和考生家长,在天长日久的教育过程中耐心细致地做好正确的心理疏导教育,尽早把考生的心理压力和高考恐惧心理化险为夷。只有尽早做好居安思危的充分思想准备,才能让每一位考生坦然面对每一门功课的高考,才能让每一位考生不在考场上面对考题惊慌失措,并沉着冷静、胸有成竹地考出好成绩。那就不会让考生做出撕毁他人答题卡的傻事来。

  正如《韩非子·喻老》中所曰:“志在难也,不在胜人,在自胜。”也就是说,人的意志最艰难的地方,不在于战胜别人,而在于战胜自己的弱点。由此可见,一个高考考生的综合心理素质非常重要。无论是学校老师和考生家长,还是考生自己,必须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必须打造一个能够战胜自己所有弱点的坚强意志,才能让每一位考生在激烈的高考竞争中不输给自己的软弱和懦夫,才不会把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由此可见,撕毁他人答题卡的考生不管依法受到怎样的惩罚,都无法让他消除心里中的阴影和永远还不清的精神债务。(作者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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