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学研究举案说法详细内容
花17万提高54分,高考培训值得吗?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赵嘉雯  日期:2020/7/10 字体: [大][中][小]

  高考前为孩子寻找校外培训班补习,是一件常见的事情。相比起各类培训班眼花缭乱的广告和高额的学费,家长在选择培训班时,往往不会考察培训机构的办学资格以及师资力量是否真实,而且不会签订有效的合同条款。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遭遇培训机构言而无信,或者效果与期望不符,想要申请退款,便会遇到重重阻碍。

  以2018年吉林省某考生的真实案例为例。某教育补习班,以“最受欢迎的教育机构”的名义,对外招收补课生,培训费用高达每日2600元,但实际上却没有办学资质,被当地教育局责令立即停止办学“退还所收学费”。参加过该补习班补习的考生父母得知情况后,将补习班起诉至法院,请求退还全部培训费用。考生父母称补习班虚假承诺该考生“那你就来冲了,冲一下子。怎么的也得三百七八以上完了咋的二本也得考个不错的”,使自己在短短66天缴纳17万1千元天价补课费。而经过其“补课”之后,从“一模”成绩229分,到高考成绩的283分,花了17万余元买到了54分。而且教育局已经对该补习班做出了“立即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的”决定。这是教育行政机构依据国家法律对其做出的处罚性决定,补习班必须予以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形成了事实的合同关系。考生事先通过别人介绍、试课等方式了解了培训内容,其之所以选择该补习班花费高额价格进行培训,并不仅仅是凭借补习班是否具备培训资质,更多的是对教学内容及方式的认可。现补习班已经按照课时约定向考生履行了培训的义务。根据考生父母提供的证据,无法认定补习班曾承诺高考成绩能达到370分左右,且根据事情情况,该考生未到达370分是自身、家长及补习班三方综合原因导致,酌定判决补习班返还50000元。教育局下发的《行政整改告知书》系行政管理行为,考生父母据此要求补习班承担合同责任,退还全部学费无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温馨提示:一所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应当有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如果对培训机构的资质存疑,可以向机构索要办学许可证,或者至当地教育部门查询。倘若已经完成了补习培训,事后发现培训机构没有相应资质,即使起诉至法院,也难以申请获得全额退款。(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