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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法官:状语法官不出村解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覃英姿 梁建腾  日期:2020/7/10 字体: [大][中][小]

  “法官,这笔借款一点抵押都没有,不来法院我心里实在不踏实。”
7月7日,韦某忧心忡忡的前来柳江法院三都法庭,向承办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梁建腾法官诉苦,急切中,还用上了壮话。

  “老弟,你莫要着急,你的合理诉求我们一定会认真处理”。交谈中,梁法官一边用壮语安抚韦某的情绪,一边再一次梳理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

  韦某和张某是朋友关系,张某一直从事公路运输生意,由于资金紧张,2017年10月,张某向韦某借款20000元,并用自己父母的房子作为抵押,2017年12月,张某再次向韦某借款70000元。在借款之后,张某生意得以顺利运转,每月也按时支付一定的利息给韦某。时间来到2020年5月8日,张某突然找到韦某,表示自己父母想要过户名下的房子,希望韦某能够同意解除房子的抵押,而张某夫妻及父母则承诺共同承担这笔270000元借款的还款义务。出于对好友的信任,韦某同意了张某的请求。但之后在家人的不断劝告下,韦某也意识到没有抵押的借款出现违约的风险太大,又顾及朋友的情面,两头为难之下,只好前来法院寻找一个解决的途径。

  详细了解案情之后,梁法官发现,张某两夫妻名下还有一套房产,张某夫妻和父母完全有还款的能力,再考虑到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还要维护双方的友好关系。综合考量之下,梁法官决定进村开展工作,当即和双方当事人约定好,一起前往位于柳江区三都镇白见村的韦某家中,坐下来面对面地把事情说清楚。在韦某家中,梁法官一边操起壮话拉近与两个当事人的距离,一边从情与法两个方面入手,对张某说出了韦某对这笔借款违约风险的担忧,指出韦某是碍于情面和对张某的信任才没有才解除房子抵押,同时也向张某解释借款不还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对其公路运输生意也将会产生不良影响。事情说开之后,张某表示,没想到这个事给韦某带来这么大的顾虑,自己愿意以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以后也会按时还款。

  事情得以顺利解决,一身轻松的韦某感激地对法官说:“谢谢法官的居中调解,这可解决了我的一大难题。”

  一直以来,针对柳江区以壮族人口居多,壮语是当地主要方言的特点,柳江区法院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诉讼权利,鼓励干警学习本地壮语,并通过开设壮语服务窗口、使用壮语调解、巡回办案等举措,为老百姓调解纠纷,普及法律,传递法治的声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作者单位:柳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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