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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林:希望全国各地生态保护以秦岭为标杆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郭喜林  日期:2020/7/12 字体: [大][中][小]

  7月10日,陕西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4个省级部门单位和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等6个设区市党组织通过陕西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秦风网”向社会公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通报显示,10个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组织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部署推动巡视整改,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督导检查,逐条逐项抓实整改。2019年西安共查处秦岭生态环境领域违纪违规案件56起、问责68人,其中厅局级12人、处级7人(人民网2020年7月11日)。

  众所周知,秦岭保护区的违建别墅群问题不仅轰动了全国,而且是经过习近平总书记六次重要批示之后,并在中纪委督办下才使问题得到整改,才使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国法严惩的。为了更好地巩固已经取得的整改成就,陕西省委和省政府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正是由于持续不断的责任追究,才使得秦岭保护区内存在的各种问题得到了全面纠正和进一步的整改。由此可见,对于被认定为国家级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决不能把整改和责任追究当成权宜之计。只有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地严格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不断地在检查监督中发现问题,并对所有责任人坚决实施零容忍,才能在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树立正气,才能让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歪风邪气受到查处,才能让责任追究成为秦岭保护区的制胜法宝,才能让各级地方的各级领导干部敬畏党纪国法权威。

  全国各地都有被国家认定为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而且有的地方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地质公园和森林公园。而且,这些地方都是著名旅游景区。这就更需要加强依法保护,不能有任何疏忽大意和思想麻痹。尤其是对于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必须依法依规严令禁止。而且,必须做到令行禁止,责任追究铁面无私,绝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权力保护伞。对于各种形形色色的权力保护伞,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干部,都必须用党纪国法的同一把尺子坚决实施责任追究,绝不心慈手软。

  重要的是,对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必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制,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党政“一把手”必须自觉承担第一主体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党和政府的纪检监察委必须秉公监督,绝不包庇纵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只要触犯国家法律的,就必须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让违法者受到司法审判,而绝不仅仅是党纪政纪的责任追究。只有将违法者绳之以法,才能让更多人从中受到警示教育,并自觉受制于党纪国法约束,并把遵纪守法转化为每个人的实际行动;只有坚决打掉权力保护伞,才能让违法者无法逍遥法外,依法治国才能大力彰显法治权威。

  保护生态环境,不仅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而且是每个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与义务,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带头保护生态环境。那么,各级领导干部就必须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的监督;那么,各级领导干部就必须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法机关的监督与责任追究。只有让责任追究无处不在,只有让责任追究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才能精准到位,就没人敢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建设别墅群,并从中非法牟利。(作者本人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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