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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单“六合彩”150期男子犯赌博罪获十一个月罚三万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周敏华  日期:2020/7/14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柳江法院审理了一起赌博案,蒙某犯赌博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蒙某在柳江区基隆综合区一门面内,根据上家提供的“六合彩”网站及账号,以接“六合彩”赌单的方式聚众赌博。蒙某接单后通过手机微信将赌单和赌资报给上家。据悉,期间蒙某所接“六合彩”赌单150期,平均每期参赌人数20人以上,蒙某从中抽头渔利。

  2019年9月28日,民警将在门面内的蒙某抓获,并查获“六合彩”赌单304张。经统计,赌单内记录的赌资共计1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蒙某以营利为目的,以接“六合彩”赌单的方式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综合全案,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案中,蒙某利用上家提供的“六合彩”网站及账号,通过手机微信或现场接受下家投注进行聚众赌博,涉案赌资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结算,符合刑法规定的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对于赌博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能因为眼前的利益而蒙蔽了双眼,而把法律抛在脑后,一时的心怀侥幸最终可能会被套上犯罪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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