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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辖区疫情期间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梁小华 杨思睛  日期:2020/7/15 字体: [大][中][小]

    新阳辖区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辖区有市重点建设项目--马銮湾新城建设;有厦门市海沧区最大的工业区--新阳工业区,现有企业1000多家;有流动人口18.5万人,是海沧新厦门人最集中的居住区。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疫情期间的矛盾纠纷既复杂又急手,疫情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比以往显得更加迫切。

    一、新阳辖区疫情期间人民调解现状

    这次突如其来的的疫情,是对我们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和化解能力的一次大考。面对此次严峻的疫情,辖区内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还是存在一些明显的短板。一是排查矛盾的渠道不够畅通,特别是一些家庭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人员宅在家,信息交流少,了解掌握矛盾纠纷情况不及时,不全面;二是思想认识上和手段准备上还不够充分,常用的手段和方法在疫情期间不适用,应对的有效措施没能及时跟上,调解工作出现了脱节,应对突发情况准备不足;三是基层调解队伍力量弱,基层的调解员都是兼职,都在应对疫情防控,且防控疫情的任务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能力较弱;四是信息共享不充分。各负其责分片管理防控疫情,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做好自身的防控措施,防控以外的事情基本上都停了下来,就是有发现矛盾纠纷线索,也没有作为主要工作来抓,没有及时反馈和调处。

    总体来说,辖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矛盾纠纷总体呈下降趋势

    一是由于疫情期间的一些防控措施的施行,生产经营活动和个人活动均大幅减少,产生矛盾纠纷的诱因也减少了;二是疫情当前,矛盾纠纷当事人,都采取了相对克制的态度,想等一等,等疫情过后再来处理;三是基层一线都在进行疫情防控,大量人员抽调协助疫情防控工作,矛盾纠纷的排查不及时,面上看没有发现矛盾纠纷,实际上是可能排查不到位导致的纠纷数量下降。

    (二)与疫情有关的纠纷增长明显

    由于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虽然总体上矛盾纠纷案件呈现下降趋势,但是,与疫情有关的矛盾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这些矛盾纠纷集中反映在以下类型中。一是家庭纠纷,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家庭的生活模式发生了改变,大人在家网上办公,小孩在家上网课,长期在家里不出门,因工作因学习因生活等,家庭成员之间的口角之争时有发生。二是小区业主与物管之间的纠纷,疫情当前,小区物管增加了相应的管控措施和服务措施,由于各种突发情况不可预测,加上相互沟通不及时,小区业主与小区物管之间的矛盾也时有发生。三是租赁纠纷。因疫情停工停产,人员外出受到限制,隔离措施严格,因此而产生的房屋租赁纠纷最为活跃,既有店面租赁,也有住宅租赁,政府有倡导减免部分租金,但大家都一样受到疫情的影响,有人能够接受倡议,有人不能接受,尤其是二手房东的压力大,因租赁产生的纠纷比较突显。

    (三)纠纷类型集中特点明显

    从疫情期间辖区发生的矛盾纠纷案件来看,纠纷的类型比较集中,主要就家庭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和小区物业与业主纠纷三类,个案中显现出纠纷类型的共性。如物业类纠纷,从个案反映出来的基本上都是业主对疫情期间物业公司的管理措施和服务方面的纠纷。再如家庭类纠纷,从多个案件反映出来,基本上都是由于生活模式与之前有较大的改变,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

    二、疫情期间辖区人民解调工作面临的困难与不足

    疫情的发生,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宅在家、不出门、不聚会、戴口罩,这种状态下做好辖区的人民调解工作,面临以下困难与不足。

    (一)矛盾纠纷排查发现难。疫情前发生了纠纷,当事人主动找到调委会或是村居法律顾问要求调解,村居网格员入户走访了解到纠纷情况,及社区民警处理警情掌握到纠纷信息时,都会第一时间联系村居的调解主任,调解主任安排人员和时间与当事人对接,了解缘由组织调解。在疫情期间,大家都尽量少出门,网格员(有些兼调解员)入户第一要务是排查疫情情况,对其它的事情过问的少,很多居民因疫情严峻,门都不愿意打开,隔着门说没事没事,不愿意增加对外交往。另外,就是有了纠纷,因疫情情况有些人也想等疫情过去或是好转了以后再说,自己先沟通沟通,沟通不了缓一缓再说。

    (二)调处化解诸多不便。相对于日常,有了纠纷双方当事人与调解员一起坐下来,各自阐述自己的观点,调解员从中说法说理,既直截了当又清晰明了,这也是居民最愿意接受的一种调解方式,现在因疫情不方便坐在一起,用电话或是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费时又费力,特别是年纪大一点的居民,觉得不直接也不方便。

    (三)回访履约不确定因素增加。个别纠纷通过电话、微信或是网上e调解达成协议后,当时没有及时履行协议约定,过了几天回访时又说我还要再想想,时间一长又推出一大堆理由,想这样或是那样,出现了不确定因素,使本已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没有当场履行约定无果而终。

    (四)个别纠纷隐患大。以家庭类的纠纷为例,若是发生家庭暴力,没有及时处置,可能会愈演愈烈,产生严重的后果;若是发生大人与小孩之间不同意见的争吵,因工作、因学习、或是因生活习惯等,可能出现少则影响家庭和睦,大则可能出现家庭暴力或是酿成严重的后果。

    三、疫情期间辖区矛盾纠纷化解的几点建议

    尽管疫情事发突然,让人措手不及,但只要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坚持疫情防控与人民调解工作一盘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不忘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好疫情期间辖区的和谐稳定。

    (一)结合疫情防控全力做好纠纷排查

    一是充分利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入户排查疫情时机,及时收集纠纷信息,能劝说化解的,现场进行疏导化解,不能化解的,将纠纷信息通过电话或微信汇总给村居调解主任,由村居调解主任统一安排调解工作。

    二是发挥好各疫情监控点工作人员职能,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情况,并发放人民调解宣传单,告知各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电话和村居法律顾问电话,遇有纠纷及时联系调解组织,遇有法律问题及时联系法律顾问咨询。

    三是充分利用好村居各组织微信群,村居的综治、劳动、计生、卫生等各业务口都建立了微信群,每天都在收集疫情相关动态,这些微信群联络了村居的每个家庭,利用好这些微信群的触角,及时了解掌握纠纷情况,及时组织化解工作。

    (二)因地制宜做好矛盾纠纷化解

    疫情期间调解矛盾纠纷应坚持因地制宜,根据纠纷的轻重缓急,采取相应的方法和措施。

    一是线上线下调解相结合。依托电话、微信、海沧e调解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在疫情期间优先通过线上平台申请人民调解,采取电话微信沟通零接触方式进行线上调解。对于一些年纪较大,确实需要安排现场调解的,严格落实人数控制、做好场所消毒、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有效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

    二是区分轻重缓急分类处置。对于一些情形比较急的纠纷,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调处,且组织多方力量争取及时化解,若是情形比较轻微,双方当事人经疏导后纠纷有所缓解,愿意等疫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的,把纠纷的调处工作往后安排,但需经常保持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纠纷变化情况。

    三是纠纷化解要服务于疫情防控。疫情当前,防控疫情是第一位的,矛盾纠纷的化解若是与防控疫情相冲突,须以疫情防控为主,纠纷处置应以疏导为主,尽量避免矛盾激化,如产生激化情形,要采取多元化调解措施,合力多方力量尽力化解。

    (三)及时回访促双方履约

    回访是人民调解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利于巩固调解成果,防止当事人反复。

    (1)回访履约情况

    及时回访纠纷双方当事人,对于已经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了解双方对纠纷调处的反映,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引导当事人以后有纠纷采取合法合理的措施解决,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村居的法律顾问,有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要分析原因,查明情况,做好不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工作,说服、督促当事人按约履行,如发现因存在其它原因妨碍了协议的履行,应对这些问题予以解决,如属调解不当,应实事求是主动纠正。

    (2)进行适当的普法宣传

    调解纠纷的过程也是一个很好的普法宣传时机,回访时适当宣传一下与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引导当事人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努力营造辖区居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作者: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新阳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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