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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亲骨肉分离,到底谁之过?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徐邦玫  日期:2020/7/24 字体: [大][中][小]

  婚姻其实就是枷锁,情愿也好,不情愿也好,一旦套上,就会因为已有的承诺而主动缴械,放弃自由。甚至连梦境这样一块最后的私密地带,也被无形的篱笆监控。——《王贵与安娜》婚姻是一本书,第一章写的是诗篇,而其余则是平淡的散文。——巴法利·尼克斯

  本案原告徐某与被告毛某2009年自由恋爱后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后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于2010年生育长女毛某某1,2014年生育长子毛某某2。双方是自由恋爱,应该是彼此了解。徐某家住贵州,毛某家住云南。双方是以毛某作上门女婿的习俗举行的婚礼。后双方在外务工,聚少离多。

  恋爱走进婚姻,婚姻走进生活,生活过成日子,日子变成柴米油盐,难免归于平淡。2020年7月初,原告徐某以双方因婚前不够了解,婚后常为琐事发生争吵,争吵后毛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被告不负责任,且两个孩子一直跟随自己在贵州居住,由双目失明的母亲照料,双方因感情破裂分居五年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两个孩子由自己抚养,被告毛某每月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2000元。被告毛某答辩称,因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双方的分歧较大。在争吵中,失手打了徐某,但并不重。自己不同意离婚,若原告徐某坚持要离婚,两个孩子要由自己抚养,不要求原告徐某支付孩子抚养费。庭审中,徐某阐述了自己坚持离婚的理由,毛某也阐述了自己不离婚的理由,但双方的关系确实比较淡,长期处于冷战中。这对于双方来说,无疑是个折磨。还真是奇怪,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很折磨人。毛某见徐某离婚的心很坚决,已经无法挽回,且双方的关系也比较冷淡,自己也很累,便同意离婚,但要求抚养两个孩子。徐某的母亲和毛某的母亲均到庭旁听了庭审,徐某的母亲说,离婚是徐某和毛某的事,由他们自己做主;关于两个孙子的抚养问题,也尊重女儿徐某和女婿毛某的意见。毛某的母亲也说,儿子毛某和儿媳徐某离婚是他们不愿见到的,儿媳家住贵州,儿子和儿媳愿意在哪里居住,只要过得好,他们不管。如今,儿子和儿媳闹离婚,双方没法走下去,尊重儿子毛某和儿媳徐某的意见。经法庭调解后,徐某与毛某自愿离婚;长女毛某某1由徐某抚养,长子毛某某2由毛某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协议达成后,毛某便将毛某某2叫到自己跟前,毛某某2也愿意跟随父亲,毛某某1则跟随母亲徐某。对于徐某和毛某来说,放弃既是一种割舍,也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勇气。

  时间只是过客,自己才是主人。过程和结果,都由自己承受。虽然很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画面,但这不失为无奈之下更好的结果。

  没成想,刚出法庭,徐某的母亲便躺在地上哭诉,自己双目失明,好不容易拉扯长大的孙女和孙子就要分隔两地了,不舍的心情难以言表。而就在门口,毛某某1和父亲在抢弟弟,毛某抱着儿子不愿放手,毛某某1也抱着弟弟不愿放手,想从父亲手里抢过弟弟,那声声哭喊,震碎人的心。姐弟俩共同生活了这些年,感情很好,突然分开,不舍的心该如何安放?在法庭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经过一个小时的劝解,徐某的母亲及女儿的情绪慢慢稳定了下来,徐某母亲理解了女儿的不易,毛某某1也理解了母亲徐某的无奈。毛某带着儿子回了老家,徐某及其母亲带着女儿毛某某1回贵州。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的内心五味杂陈。

  如果徐某和毛某的婚姻可以挽回,是不是就不会造成这样的局面,姐弟俩也就不会分离了……(作者单位:鲁甸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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