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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化解实质化,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显身手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0/8/3 字体: [大][中][小]

    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法治梅河口”建设,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根据省政府、省高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期间,梅河口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于梅河口市政务大厅设立专门的办公地点,并建立完善了工作人员值班、选择和解员以及绩效考核、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和解员选任工作,争取做到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争议化解在诉前。自化解中心成立以来,截止目前共化解15件行政争议案件,涉及治安处罚,交通违法,婚姻登记等多个领域,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是提升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效载体,它的成立是加强法院与政府工作协调、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梅河口法院会继续统筹协调,凝聚合力,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衔接,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共同诉累,提高工作质效,建成一个服务人民群众和行政部门的新窗口,为促进法治政府和法治梅河口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添砖加瓦。(梅河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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