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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柳江一男子被拘留15天罚款1万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周敏华  日期:2020/8/5 字体: [大][中][小]

  “韦强(化名)是吗?我们是法院执行局的,现在正式拘传你。”

  韦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刚结束一个民事案件的庭审,就被等候在法庭外的执行人员拘传了。这一切都是因为韦强自以为是的“聪明”引起的。韦强在签订执行和解后却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而是动起了歪心思转移财产,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规避执行。7月29日,被执行人韦强因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被柳江法院处以拘留15天,罚款1万元。

  韦强夫妇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6年4月,两人以做生意为由向朋友郑先生借款6.5万元,因未还款,郑先生于2019年6月将韦强夫妇诉至柳江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协议,韦强夫妇于2019年9月27日之前归还欠款1.7万元,之后每季度归还1.7万元,直至还款完毕。调解生效后,韦强夫妇并未依约还款,2019年10月,郑先生向柳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上门向韦强夫妇直接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两人,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两人口头承诺尽快还款但无实际行动。。今年1月,法院依法对两人名下所有银行账户钱款进行冻结后,韦强夫妇才主动联系法院要求执行和解。1月10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韦强夫妇于7日内将欠款履行完毕。为便于还款,申请人郑先生向法院申请解除韦强夫妇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让韦强夫妇自行取出钱款用于还款。当天,法院依法对韦强夫妇名下账户解除冻结。

  然而,法院解除冻结后,韦强夫妇并未将钱款归还郑先生,而是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并拒接执行法官的电话。7月29日上午,执行局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的消息,称被执行人韦强夫妇正在法院参与一起民事案件庭审,希望法官采取行动。接到消息后,法官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到法庭门口。庭审一结束,执行干警立刻将走出法庭的两人拘传。承办法官责令其履行债务时,韦强夫妇依然表示没有偿还能力。基于韦强夫妇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情形恶劣,承办法官当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考虑到两人还有一个年纪尚小的孩子需要父母的照顾,最终决定对韦强一人处以15日的拘留,罚款1万元。 

  拘留决定书宣读完毕后,韦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改之前的态度,承诺拘留结束后自己会第一时间将欠款履行完毕。执行法官表示,如被执行人拘留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且被执行人符合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罪的,法院将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作者单位:柳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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