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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医疗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林长娟  日期:2020/9/10 字体: [大][中][小]

  近日,黎平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医疗纠纷。
石某霞因宫外孕到黎平县红十字爱民医院做手术,在手术过程中因医务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石某霞右侧大腿被医用电极片烫伤,后经医院对其进行医疗缝合后仍留有10*2厘米的疤痕,石某霞要求黎平红十字爱民医院赔偿12万元为其进行美容修复手术,医院不同意,双方多次协商不下因此发生纠纷。石某霞便到黎平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黎平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及时与红十字爱民医院联系,在征得同意调解意愿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因红十字爱民医院仅同意赔偿石某霞3万元,双方僵持不下,调解失败。后经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双方进行反复沟通,双方同意进行二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首先告知双方调解纪律与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向双方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法、德、情、理以及背靠背等调解方法对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院方一次性补偿石某霞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美容修复赔偿金等共计60800元,日后石某霞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院方提出赔偿要求。一起医疗纠纷在黎平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的调处下得到圆满化解。(作者单位:黎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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