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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婚姻需要小确幸 法官调解促和谐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贾婧宇  日期:2020/9/20 字体: [大][中][小]

 

  “感谢法官让我们夫妻重归于好,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对媳妇!”王某开心的向法官表态。

  原告宋某和被告王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0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王某与宋某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丈夫王某从事煤炭长途运输工作,妻子宋某在家照顾年幼的孩子。由于长途运输行业不景气,丈夫为多挣钱常常半个月回一次家,夫妻俩聚少离多的日子逐渐增多,妻子埋怨丈夫不能分担家务,丈夫则责怪妻子不能理解自己,对自己照顾不够体贴。2019年8月,夫妻二人大吵一架后,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考虑到原告起诉离婚是由于两人缺少必要的沟通与宽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妥善处理此案,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对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分别从双方的感情基础、离婚的原因等各个方面进行耐心疏导,建议二人忙于生计之外,在生活中多一些仪式感,提高婚姻生活质量,相互理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今后将相互体贴,共同经营好自己的婚姻生活。至此,案件得以顺利调解。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延伸家事审判社会辐射功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将柔情的调解与法院刚性审判相结合,推动家庭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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