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阳谷县出现连续强降雨,张秋镇作为金堤河沿堤乡镇,个别村庄地势低洼,出现了农田淹没的情况,防汛形势严峻。张秋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李某主动参与,闻“汛”而出,积极帮助邻居农田排涝,尽可能将损失降到了最低。
“社区矫正给了我一次改造的机会,曾经的我不小心走上了犯罪的歧途,现在的我立志要改过自新,希望能为社会贡献微薄力量。”李某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充分体现了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的决心,为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张秋司法所依法定程序向阳谷县司法局提出表扬建议,社区矫正科立即协同聊城监狱派驻警察及阳谷县检察院,到达张秋司法所后,进行了事实调查和核实。 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区矫正法》,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两项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其中监督管理是基础,教育帮扶是核心。阳谷县司法局注重从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改造入手,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道德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树立了用实际行动守卫家园、回报社会的人生观,提高了社会大众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认可度,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作者单位:阳谷县社区矫正科)